10月19日下午,河南許昌市政府向社會公布,從即日起在許昌市區選擇23條背街小巷馬路道牙以上區域,作為集中經營場地,規范商戶擺攤設點行為。預計首批23條道路可容納2359個攤位,全天開放,允許流動商戶自由進入。交通管理部門對流動商戶集中經營街巷實行交通管制,并設置禁行標志。(10月20日《東方今報》)
小販擺攤一直是有些城市管理者眼中的“沙子”,從來都是被城管追得滿街跑。在許多城市的管理者看來,小販擺攤無疑破壞了城市形象,甚至還有些影響官員的政績,在有的官員看來,小販多了,不僅難以成為城市繁榮標志,可能還會多少對虛夸的發展政績帶來負面沖擊。這或許是小販擺攤不招人愛的一個重要原因。
所以,許昌市從攆小販到為他們提供幫助,大面積開放城市街道供小販擺攤,這樣的變化,反映了城市管理者管理行為的文明進步。在筆者看來,認真對待一向被認為有損城市形象的小販擺攤,不僅沒有給政府帶來壞形象,而且還展示了政府的好形象。
我們可以從中看到所展示的政府關心民生的形象。地方政府固然要重視一座城市的市容市貌建設,可是更要重視民生保障,而相比較而言,顯然后者要比前者重要得多。許昌市政府開放街道供小販擺攤,正視民生社會需求,體現了重視民生的態度。
我們還從這一現象中看到政府服務民眾的形象。雖然,許多地方官員經常說“管理就是服務”這句話,可是你如果認真觀察就會發現,許多政府的管理行為離服務的要求相差很遠,有的變成了管理就是罰款、管理就是暴力執法。對待小販擺攤這樣一種有實際社會需求的現象,政府變堵為疏,給他們提供基本保障,這才體現了服務精神。
這一現象也展示了地方政府實事求是的形象。過去許多時候,一些地方政府管理城市,不太重視考察城市的內在要求,而是主觀出臺許多條條框框,城市的所有建設,都要按照管理者的主觀規劃來進行,對不符合政府要求的堅決禁堵,從而產生了諸多矛盾。其實,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的管理方法。先有社會,后有政府,現代政府必須隨時適應社會,而不能要求社會必須服從政府。許昌市開放街道供小販擺攤,就是政府適應社會的一種體現,這也體現了實事求是精神。
大社會,小政府。政府管理社會,是在完成人民的托付,而不是在進行統治,這是現代政府和舊政府的本質區別。所以說社會“大”政府“小”。所有合法合理的社會行為,都應當受到政府的尊重、維護和保障。有些社會現象管理之所以難,可能并不是難在管理對象上,而是難在管理者的管理主導思想上。尊重社會意志,或比服從政府意志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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