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正逐步設立政府部門“網絡發言人”,可用虛名。網絡發言人必須公布自己的聯系方式,如電子郵箱、QQ甚至手機號碼。廣東省委常委、秘書長徐少華說,“網絡發言人”既可以是實名的,也可以是虛名的。“如果是虛擬的話,就是這個廳局或這個市相關的工作人員用網絡的語言、網絡的登記方式與網友進行交流,不一定非是‘張三’、‘李四’的具體名字,這也符合網絡語言的特點”。(9月19日《羊城晚報》)
新聞發言人制度是現代政府的重要標志,在政府信息發布和促進陽光政務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隨著網絡的普及和發展,網絡問政逐步成為時代的潮流,社會各界要求各級政府設立網絡發言人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廣州能夠及時建立網絡發言人制度,無疑是順應民心的進步之舉。在為之叫好且充滿期待之余,我認為“網絡發言人可用虛名”的提法不妥,網絡發言人不宜披“馬甲”上陣。
的確,現在網絡上大部分網友使用的都是虛名,有人甚至有多個“馬甲”,這符合網絡語言的特點,也與網絡社會的“虛擬性”是相對應的。然而,網絡發言人的身份特殊,他們代表的是政府部門,有鮮明的官方色彩,應與普通網友區別開來。相對于披“馬甲”上陣,網絡發言人實名上崗顯然更具有權威性和嚴肅性,更易得到網民的認可和信賴。同時,實名意味著責任,實名上網也能督促網絡發言人更好地履行職責、為網民提供更加盡心盡力的服務。
其實,網絡發言人制度是新聞發言人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只不過其具備以網絡為載體的最新時代特點,在信息的收集、傳遞和反饋上更為便捷和快速。據悉,網絡發言人的職責,是對網友在網絡問政平臺或領導干部留言板上各市各部門專欄反映的訴求、建議和意見,進行收集、整理、辦理和回復;及時將網友對各部門的質疑和意見在媒體上進行公開說明,公布有關工作的后續處理情況;定期發布信息,至少每周一次。所有的這些工作,都是政府政務工作的一部分,由“馬甲”而非由真名實姓的工作人員來處理這些公務,顯然是不妥的。(喬志峰 胡崇)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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