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主任李榮融9月5日在杭州舉行的“2009中國企業500強發布暨中國大企業高峰會”上稱,國企的薪酬體系像民企一樣也是留住人才的主因,所以央企高管總薪酬每年增長4600萬元左右是合情合理的。(《信息時報》9月8日)
近幾年來,只要央企年薪一被曝光就立刻引起社會的廣泛討論和激起廣大網民的強烈不滿,尤其是大多數人對于央企高管總薪酬每年增長4600萬元很不滿,認為很不合理。大多數網民不滿央企高管高薪,不滿央企高管總薪酬每年增長4600萬元不是因為央企高管不應該拿高薪,也不是因為央企高管的年薪增長不能過高,而是因為不能所有的央企高管年薪都是高薪,不能所有的央企高管年薪都上漲。
其實大多數網民都比較支持國家能夠通過高薪聘請和留住優秀的管理人才擔任央企高管,促進國有企業大發展,增加社會就業,為國家創造更多的利潤和稅收。對于一些競爭比較激烈行業的央企高管能夠在惡劣環境中能夠帶領國有企業實現盈利,特別是能夠帶領國有企業依靠自身的能力和產品質量擊敗強大的國內民營私企的競爭和外資大公司的挑戰,實現企業不斷發展,即使國資委拿出企業的年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發工資,大多數網友也沒意見。但是對于那些雖然創造了巨額利潤和稅收,但在國內處于完全壟斷地位的國有企業老總發放高薪,廣大老百姓就不滿意,就認為不合理。主要是因為這些企業的發展關鍵不是靠企業高管的英明決策和領導,而是靠國家政策支持的壟斷地位,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動等一些大型國有企業,可以說這些央企的高管只要不是腐敗分子,只要不是豬,企業都會實現大發展,對于這類央企高管發高薪,而且年薪不斷增長,不管是發多少都不合理。
可以說給央企高管發高薪不是不合理,給央企高管年薪大幅度增長也不是不合理,關鍵是看給什么樣的央企高管發高薪,漲巨薪,如果是競爭性行業且盈利的央企高管發高薪留人才,我們拍手歡迎;如果是對那些靠壟斷經營而暴利的央企高管漲一分錢年薪,我們認為都多,都不合理。央企高管年薪究竟發多少不應該只看企業的利潤,更應該多根據高管對企業發展所做的貢獻,貢獻大的當然應該拿高薪,貢獻小的不僅不應該拿高薪,還應該滾蛋走人。(何勇)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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