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說:鑒于中華新聞報社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繼續正常出版《中華新聞報》,經新聞出版總署新出審字〔2009〕319號文件批準,停辦《中華新聞報》。
從即日起,成立清算小組,處理報社債權、債務清算及人員安置解散等善后工作,并辦理報社注銷登記手續。請債權、債務方及相關業務單位在公告發布后90天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務,提供相應資料,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清算期間,報社不再從事清算以外的活動。
公告落款是“中華新聞報社清算小組”,日期是2009年8月27日。清算小組的組成沒有說明。
我查了一下《中華新聞報》官方網站http://www.cjas.com.cn/,沒有這個通告,網站好像仍然正常運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網站,目前也沒有這條消息。查詢《新聞出版總署新出審字〔2009〕319號文件》,也沒有查到。現在時間是2008年8月28日中午,百度檢索報道這件事的網絡媒體,只有四個:新華網、人民網、中國新聞傳媒學評論、山西出版傳媒網。傳統報紙我想今天只有《中國新聞出版報》報道了這條新聞。
我并非懷疑這件事情的真偽,而是在印象里,因為“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繼續正常出版”而停辦的中央級媒體,這好像是第一家。
據《中華新聞報》官方網站介紹,《中華新聞報》是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中央級媒體,創刊于1993年5月5日。作為全國新聞行業的權威性報紙,中華新聞報的定位是:立足傳媒界、報道傳媒界、服務傳媒界、開拓界內外。由于覆蓋了全國各地的報刊、電視臺、電臺、有線電視臺、網絡媒體、新聞傳媒教育部門、新聞傳媒研究機構,以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宣傳廣告部門、廣告中介單位、傳播策劃公司、新聞器材產銷企業等,中華新聞報被譽為“媒體中的媒體,新聞中的新聞”。
《中華新聞報》是不是“國有資產”范圍?《中華新聞報》“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是否是“國有資產”流失?責任應由誰來承擔?為什么會“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繼續正常出版”?正式停辦意味著什么?“中央級媒體”應該從中汲取那些經驗教訓?
按照“《中華新聞報》是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中央級媒體”說法,《中華新聞報》應該屬于“國有資產”,如果“中央級媒體”不屬于“國有資產”,怎么能成為“中央級媒體”呢?
既然《中華新聞報》屬于“國有資產”,其“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自然就有一個是否是“國有資產”流失的“鑒定”程序了。不知道其清算程序里有沒有這條,因為沒有查到《新聞出版總署新出審字〔2009〕319號文件》。至于責任,當直接由其主辦單位“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來承擔。這個應該是毋庸置疑的。
《中華新聞報》為什么會“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繼續正常出版”?這個目前還沒有任何可信的信息和資料。如果我們查詢網絡,還能找到不少“《中華新聞報》尋求合作”消息,都是最近幾年的,最新的則是今年七月“《中華新聞報》尋求合作”消息。雖然不是正式的“《中華新聞報》尋求合作公告”,但是已經可以看出其經營出現不小的危機了。而在清算公告中,有這樣一句,“清算期間,報社不再從事清算以外的活動。”也就是說,《中華新聞報》尋求合作可能是失敗的,清算期間不再談合作了。
《中華新聞報》正式停辦意味著什么?“中央級媒體”應該從中汲取那些經驗教訓?
《中華新聞報》停辦,意味著“中央級媒體”已經不是一個可以“財源滾滾”的招牌了,必須面對市場競爭和市場考驗。當“中央級媒體”仍然沉溺于“財源滾滾”的幻想時,可能就離“裁員滾滾”不遠了。
“中央級媒體”如何在“獻身爆炸”和“隨時清理現場”中做好“平衡”工作,并找到自己的“生存生態位”,是有關“中央級媒體”生死存亡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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