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安徽省亳州市(縣級)公安局副局長、亳州市(地級)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支隊長的白玉嶺做官做得特別囂張,僅據紀委調查,1988年以來,白玉嶺除涉嫌收受賄賂共169萬元、私放近萬涉案人員外,還涉嫌貪污、強奸少女、嫖宿妓女、毀滅證據等罪行。(《南方都市報》)
白玉嶺確實有囂張的資本,2005年和2006年,白玉嶺分別強奸了兩名少女,并致使一人懷孕,受害者都通過舉報、起訴等途徑討公道,其中一人甚至上訪至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公安廳做了批示,但最后這兩起事件均不了了之;亳州市紀委接到很多關于白玉嶺的舉報信,紀委查出了一小部分,“但后來領導沒有讓繼續查”;私分2.7萬獎金,本該構成貪污罪的行為,卻被亳州市紀委認定為“在公務活動中收受禮金錯誤”,給予實際意義不大的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等等??梢哉f,警務人員白玉嶺,長期生活在法律陽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法律的陽光,被白玉嶺頭上的一頂黑色保護傘給遮住了,助長了20年如一日地生活在傘下的白玉嶺的囂張,囂張到了肆意將執法權力變成了他手中的一支手電筒,專門用于脅迫他人、促成灰色交易的程度。
正因為白玉嶺很囂張地公然執法犯法了20年而迄立不倒,才令人詫異,怎么就突然“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了呢?并使人不能不質疑,他的“東窗事發”,在于法律之外的理由。采訪中,一位政府官員對記者透露說,白玉嶺案發,在于帶隊抓賭竟“不巧”抓到了市領導的朋友。在未經證實以前,也只能說是一種猜測,卻足以“圓場”,就是能“符合情理”地解釋何以能公然執法犯法20年而迄立不倒,卻突然就“事發”了。至少也說明,這位向記者透露消息的政府官員自己,肯定深信市領導的面子高過法律法規條文的潛規則。
公然執法犯法20年而迄立不倒,實實在在不是白玉嶺一個人囂張的結果。也不能簡單地概括說在白玉嶺一個人的囂張背后隱藏著多少人的蠅營狗茍,因為對于白玉嶺的刻意保護本身,未必不是同樣公開的囂張,根本就沒有隱藏。而同樣公開的囂張撐開的黑色保護傘下,也未必只保護著白玉嶺一個人。唯一能夠確定的,是任何一個公權層面、任何一個公權人物的囂張,都必然造成普通公眾的痛苦,以及合法權益受損。
白玉嶺不是一個簡單的執法犯法事件的唯一當事人,本件事,不是一件獨立的、簡單的執法犯法事件,它牽連甚廣、盤根錯節,形成由我們今天尚無法確切知道有多少次相對獨立的違法亂紀行為構成的違法亂紀事件群。
公眾對本件事之走向的期待,當然不會局限于法辦白玉嶺,甚至不僅是要徹查此案,徹查構成違法亂紀事件群的所有相對獨立的違法亂紀行為,以及處理、處罰所有蠅營狗茍、沆瀣一氣的違法亂紀者,更是要通過對這一具體案例的徹查,正視白玉嶺公然執法犯法20年卻迄立不倒的客觀原因,反思其形成于怎樣的制度缺餡,并研究、討論、審議、表決以修訂之。
盡管白玉嶺可能會遭受來自于法律與紀律的嚴肅處理與處罰,然而,如果最后的結果,是白玉嶺以及他個人的違法亂紀、個人的囂張被以各種理由從違法亂紀事件群中剝離出來,則無論對于他個人的處理與處罰嚴肅、公平與否,都不能說是法律法規與典章制度的勝利。于個中人的教訓,亦不是法不可違,而是關鍵人物不可得罪,敢于肆意違法,敢于肆意侵害普通公眾的合法權益,只是會時刻小心著別偶然間得罪了領導,時刻不能忘記要“舔好屁溝”。于是,一個白玉嶺倒下去,會有千萬個趙玉嶺、錢玉嶺、孫玉嶺們站起來。(許斌)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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