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我國工程建設領域依然存在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和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等。為此,中央決定用2年左右的時間,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意見》指出,要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要堅決查辦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案件,決不姑息。
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4萬億元的經濟刺激計劃里面,相當部分資金投到了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又有相當部分用于民生工程,比如保障性住房建設。而即使撇開4萬億元的因素,我國近年來及今后相當長時間,都處于民生工程大規模建設時期。從這個背景講,此次《意見》的出臺,系民生工程的重要“配套”。
為什么這樣說?去年汶川地震后,建筑質量問題一度為人們所高度關切。近期,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高發也不得不讓人們產生“建筑腐敗”的聯想。
最新的工程質量問題是央視8月19日報道的杭州市經適房質量問題,某小區一期工程已交付的800多套房子中,有約500戶業主要求維修。這些房子存在空鼓裂縫、樓頂滲水等質量問題。
稍早,《華商報》報道稱,西安北郊宏途星城的業主對新房內“填紙隔墻”產生了疑慮,而開發商解釋這是新型材料“FT蜂蜜復合輕質墻板”。同一報道還提到,陜西商洛市一棟在建的住宅樓被建筑專家鑒定為危樓——嚴重沉降、傾斜、裂縫。該樓主體今年2月份剛剛完工,北單元一層墻上就出現裂縫,且越來越嚴重。
再早一些,5月4日《濟南日報》的一篇報道更是披露了一些聳人聽聞的個案:今年初廣東省質監局曾對珠三角商品房進行抽查,結果顯示,總體上有 15%左右的產品不合格。一位質監局的工作人員勸告說:“2007年底到2008年廣州建的商品房,最好還是不要買。”因為據他了解,這個時間段建成的樓盤,普遍質量不佳;有承建商承認,應當6毫米厚的鋼板在建筑中只用3毫米的,28毫米的鋼筋也被私下換成25毫米的。這已經是普遍現象,更有甚者將劣質螺紋鋼直接用于主體工程;除了鋼材,地坪厚度(不含樓板)等工序也都“縮水”……
當然,降低建筑質量,在承建商看來,也是“迫不得已”,原因諸如資金周轉困難,建筑市場的過度無序競爭,原材料暴漲,開發商拖欠承建商工程款等等。但是,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建筑工程或明或暗吃、拿、卡、要,導致用于建筑本身的費用嚴重攤薄,從而影響工程質量,并不稀奇,卻更為根本。而從《意見》列舉的六大項腐敗情形來看,要對這些腐敗進行查處,有的可能相對容易,比如變更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積率等。但更多的卻很難發現腐敗證據,因而很難避免走過場。
因此,如果能夠對反腐敗的歷史和現實有更為客觀理性的認識,那么在今后兩年,該《意見》的看點應該是其承諾的“工程建設領域市場交易活動依法透明運行,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建立健全,互聯互通的誠信體系初步建立,領導干部違法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的行為受到嚴肅查處”等等防范性制度能否有效建立,而不是抓住了多少貪官和不法建筑商。(作者系商業咨詢公司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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