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名企業在華賄賂案越查越多。今年4月8日,美國司法部網站通報了加利福尼亞州一家閥門公司CCI為獲取合同向外國公司行賄的相關信息,賄賂6家中國公司。
中國涉案的國有企業大多數保持沉默,唯有中海油高調表示:“經過嚴格調查未發現員工收受美企賄賂!”網友稱,中海油對媒體的快速反應是好事,但中海油不能“自證清白”,國家監管部門應出面查明真相,別讓中海油“洋賄賂”事件之后出現更多企業受賄“不發現”。
“自證清白”越描越黑
《京華時報》發表署名楊金溪的文章指出,中海油這一“自證清白”之舉可能反倒會越描越黑。
文章指出,中海油“自證清白”,首先在道理上就是說不通的。美國司法部門通報美國公司行賄包括中海油在內的6家中國企業,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就是一封舉報信。在美國司法部門按照本國法律查處美國公司賄賂行為的同時,中國司法部門應該及時介入這一“洋賄賂”事件,并按照中國的法律對此做出處理。倘若真像中海油所說,“沒有員工收受賄賂”,這一結論也應該由我國的司法部門來下。
其次,中海油以“內部調查”的方式得出“沒有員工收受賄賂”的結果,是一種自說自話的做法。人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中海油此舉是為了維護公司名譽而有意掩蓋家丑的無奈之舉。人們甚至有理由懷疑,中海油的這種內部調查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貓膩。
中海油方面表示,曾就此事請CCI協助調查,CCI的母公司———IMI曾復信表示:IMI公司的外部律師已告知美國司法部,收款人并不是中海油的員工“并無證據證明這些錢真正到了中海油員工的手中”,“極可能是CCI前員工及其同伙私吞了這筆錢”……且不說IMI的這一答復本身就充滿了懸念,單是中海油請CCI協助調查的做法就難以服眾。中海油如果真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就應該主動要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請求當地司法部門通過必要的司法程序和嚴密的調查,向公眾證明中海油的員工沒有收受賄賂。請母公司協助調查其下屬企業,得出的結果能有多少公信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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