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公辦高中舉辦復讀班、招收高三復讀生,教育部一直有明令禁止。但是河南多所省級素質教育示范性高中卻公然違規,其中,商丘市一所示范高中今年共開了24個高三復讀班,平均每個班招收學生80多人。因為剛上完高三,又回到原來的學校復讀,不少復讀生都被戲稱為“高四學生”。這所學校則被網民發帖稱為“全國最牛四年制高中”。(中國青年報8月10日)
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發文規定:“為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從2003年秋季開學起,各地公辦高中不得占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007年8月,教育部再次對這一規定進行重申和強調。而上述這條新聞無疑表明,高復班的治理并未得到有效落實。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報名數據推算,2007年我國高考報名者中復讀生占289萬,今年官方確認的高考復讀生為270萬。這200多萬復讀生要參加高考,所能選擇的復讀之路無非三條:上公辦學校高復班;上民辦機構(包括民辦中學和社會教育機構)高復班;自學。相較而言,復讀生家長更愿意選擇公辦學校高復班。而反對公辦學校高復班的,主要為公辦學校在讀學生及其家長,認為高復班的存在,導致本應用到應屆生身上的師資力量被攤薄,加大了升學競爭激烈程度;民辦機構則認為公辦學校辦高復班是利用國家教育資源,進行“高復市場”的不平等競爭。
其實,高復學生占每年高考報名者總數的20%以上,本就是不合理的現象。這么多學生選擇高復的原因,一是高考志愿填報制度不合理,一些學生由于志愿填報失誤,與理想的學校和專業失之交臂,因此放棄錄取而選擇復讀;二是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重點高校的學生,可以獲得更高質量的教育,但繳費卻遠比民辦學校、獨立學院低,因為這些學校獲得國家更多的教育投資;三是各類教育的不平等,相比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落榜生”若選擇自考、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通常被認為“低人一等”;四是用人制度不合理,“學校效應”在求職、升學中還相當明顯,復讀一年進入一個更高層次的學校,被家長和學生認為是“更劃算”的選擇。
要改變這種現象,教育部門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治理思路――首先,推進高考錄取制度改革,探索“學業水平測試+高校自主招生”考試錄取模式,將招生變成學校與學生的雙向選擇,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同時,改變一次高考成績有效期只有兩個多月、服務于一次集中錄取的方式,增加學業水平測試的次數以及有效期限;其次,改革教育資源配置模式,讓每個高等教育受教育者在不同學校獲得國家大致相同的教育投入,而不能出現明顯的教育質量與學費“倒掛”現象,這方面,可以嘗試高等教育教育券制度,以此促進高等學校的平等競爭;再次,通過用人制度的改革,讓各類教育的受教育者,得到社會的平等對待――當然,這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治理高復現象,而治理高復班,政府部門的禁令很難發揮作用,在旺盛的高復需求面前,治理難免成為一場“躲貓貓”游戲。(作者為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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