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和國企還有多少“陳同海”被養著?
www.fjnet.cn?2009-08-04 09:39? ?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資料圖片:陳同海
因受賄1.9573億元,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被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陳同海的豪奢與揮霍在圈子內是出了名的,平均算下來,每日揮霍的錢超過4萬元。案發前,監察部官員曾找他談話予以提醒,陳同海竟辯解稱:“每月交際一二百萬元算什么,公司一年上繳稅款200多億元。不會花錢,就不會賺錢。”(據8月2日《重慶晚報》)
在權力制約監督機制松弛乏力、職務消費用度失控的情況下,貪官們都是一步步地被“養”大的。過去,有人曾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地市級分行行長們作過估算,包括工資(只按年薪5萬元計)、福利、接待費、出差費、公車使用、司機配備,以及電腦等其他辦公設施,大概一年需花費50萬元才能“養”住他們。現在看來,這些人的供養成本在陳同海面前,確實不值一提。每月一二百萬元的“交際費”,一年加起來就是一兩千萬元,如果再乘以陳同海在中石化長達8年的任職期限,總金額就在8000萬元與1.6億元之間!這就是養一個陳同海的直接經濟成本。陳同海視金錢如糞土,實則視國有資產和公共財富如糞土。他不惜出賣國家利益,將賺錢生意交給情婦去做;而他在酒酣耳熱之際作出了諸多“一言堂”式荒唐決策,如砸錢8億元資助上海F1大賽等,更是使中石化蒙受巨大經濟損失。
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不受約束的大手大腳終將釀成巨禍。我們的官場和國企到底還有多少個“陳同海”被養著?如何筑牢監督大堤,規范職務消費,防止每一分錢淪為“陳同海”們的盤中餐、杯中酒、口中食?一連串的問號,亟待在現實中予以求解。否則,一個壟斷國企即使做得再大、賺錢能力再高,也與民生無關。(張培元)
(責編:李艷)
![]() ![]() |
相關新聞
- 2009-08-03與他人共享情婦,就是“長子”的魄力?
- 2009-07-16看待"陳同海案"判決結果需打破傳統思維
- 2009-07-16陳同海到底能在監獄里蹲幾年?
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