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領導"都不知道"的擁擠費很滑稽
www.fjnet.cn?2009-08-04 08:50? ?來源:羊城晚報
我來說兩句
在日前舉行的廣州市公園免費開放專題研討會上,針對媒體熱議的交通擁擠費問題,某廣州市領導、廣州城市交通綜合整治小組組長笑問:“廣州要收交通擁擠費,怎么連我都不知道?”并明確表示:“至少迄今為止,我還沒有委托任何單位或企業正式開展關于交通擁擠費的研究?!?/font>
唉,這個時不時蹦出來的“擁擠費”,真是令人堵得慌?。H僅就在市領導“辟謠”的前幾個小時,有媒體報道稱:日前,《廣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實施方案》歷時三年規劃,終于獲得全國專家評審通過,廣州市市政部門透露,一旦被廣州市政府批準,廣州將成為全國第一個收取道路擁擠費的城市。
一個道路交通擁擠費,緣何會搞得如此云里霧里呢?癥結還在于不公開。
決策如果公開,又何需辟謠?交通體系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一部分,理應是《城鄉規劃法》的調整范圍,而《城鄉規劃法》明文規定:“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充分考慮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并在報送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同時,制定《廣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實施方案》也好,醞釀收取交通擁擠費也罷,最利益相關、最有發言權的,難道不是天天奔波在城市各個角落的廣大市民嗎?
市領導“怎么連我都不知道”的反問,是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幽默插曲。可見,政府部門決策過程中的信息公開,有關部門還處在“懵懂”階段———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等等,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都應公開。真心希望,在醞釀相關的民生政策時,多點透明、少些神秘,少些連市領導“都不知道”的無奈和滑稽。(吳杭民)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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