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民工張海超被多家醫院診斷為塵肺,但職業病法定診斷機構卻認定他患的是肺結核。為了尋求真相,張海超選擇了“開胸驗肺”。黑龍江女子代義非正常死亡,被法醫鑒定為“藥物中毒”。其姐姐代力“以身試藥”,吃下了同樣劑量的藥物以證明妹妹并非死于藥物中毒。
他開胸驗肺,她以身試藥,兩個極端的個案成為民生多艱的不孤獨的注腳。張海超可以不開胸,因為醫生認為通過胸片足以診斷他患上了塵肺。但是他選擇了危險的開胸,因為“一個人戰斗”的他,只能賭上性命讓鑒定機構看到鮮血淋漓的事實。代力可以不吞下整瓶的藥物,因為尸檢進行了三次,“藥物中毒”的結論似乎已經鐵證如山。但是她選擇了以身試藥,因為除了自己吞藥以驗證之外,她沒有其他辦法來推翻法醫的結論。理論上維權的道路有千萬條,對他們而言能夠側身而過的只有一座賭命的獨木橋。
你可以諄諄教導張海超走依賴制度維權的道路,但恰恰是現行的職業病鑒定制度將他推入絕望的境地。按照制度,只有職業病防治所的診斷才具有認定職業病的法律效力。因此,該所才敢于置其他醫院的診斷結論于不顧,將張海超認定為肺結核患者。按照制度,張海超要被認定為塵肺,還必須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種種材料以“自證其罪”。因此,張海超注定了不可能從單位獲得任何幫助。按照制度,職業病鑒定委員會和職業病防治所就是掛著兩塊牌子的一個單位。因此,即便張海超不服防治所的鑒定結果,也沒有信心跨入同一個門檻去尋求公平。
你可以娓娓勸說代力等待法律的正義,但恰恰是一次次“依法”的鑒定讓她逐步加深著不信任。尸檢期間,妹妹代義的器官丟失。原本一個半小時的首次尸檢過程,錄像只能放出短短五分鐘。這樣的意外,是巧合又疊加了巧合,還是隱藏了某種秘密?近年來,法醫鑒定的公信力屢屢受到質疑。2000年6月,遼寧鞍山的連麗麗被民警尚爾琦強奸掐死。然而,鑒定結果卻是急性胰腺炎死亡。2004年,河南省周口市一名小販被警察毆打后從樓上拋下致死。同樣令人痛心的是,三次法醫鑒定都認定死者是高墜死亡。盡管兩起案件最終都得以大白于天下,但法醫鑒定的中立性卻遭到了無可挽回的傷害。
對張海超、代力們來說,賭上命來只要能夠達成維權的目標,就算是心意已足。代力在“以身試藥”前曾交代家人,我如果死了,就算給妹妹陪葬,官司不打了;如果我今天死不了,就要把官司打到底。慘烈至此,夫復何言。他們的抗爭似乎也換來了一定程度的柳暗花明,職業病鑒定機構面對張海超的“開胸驗肺”,承認“你們有新的證據,可以申請重新診斷”。而代力試藥未死,也終于得到著名法醫專家王雪梅的技術援助。
然而,一切都遠未到維權成功的地步。張海超接受央視采訪時說,記者一走出職防所就告訴他,復診要等到2010年5月。同樣是在鄭州,已經有一個塵肺病人未能等到程序走完就已經去世。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應該能夠理解張海超的凄涼。盡管代力等來了“排除藥物中毒死亡、不能排除他人扼頸并捂壓口腔致死”的最新鑒定結論,但是她妹妹的死亡至今未被當地警方立案。一切都仍是一聲嘆息。舍棄了對于鑒定制度的深刻改革,舍棄了對于弄權和瀆職者的嚴厲追究,即便張海超、代力的遭遇日后或有些許轉機,也無法改變更多的人被賭命式維權步步緊逼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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