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晚報》今天社論說,還記得嗎?三個月前,臺軍中買官案鬧得火熱,馬英九要求“國防部”檢討。當時陳肇敏部長信誓旦旦,宣稱一定會給民眾清楚交代,那種意圖重振軍紀的氣勢令人動容。今天,三個月肅貪的期限到了,“國防部”動員調查編了七個小組的大陣仗結果,報告內容據說是“有數據沒人名”,將官被查出有事的一個都沒有!那當初的種種弊案傳言,難道都只是捕風捉影?
另一頭,也是回應馬英九的肅貪政策,“法務部”完成了“重大弊案檢討及制度改進方案”,內容同樣是洋洋灑灑,但多屬“說了等于沒說”。例如黃芳彥潛逃出境案,“法務部”的改進建議是“加強事前監控及事后緝拿”;針對馬英九特別費案,“法務部”檢討認為,“檢方應詳實記載筆錄,避免曲解證人或被告原意”。這種結論,還需要調查檢討才寫得出來嗎?任何一個法律系學生、司法記者、還在受訓的菜鳥檢察官、乃至有點常識的民眾,坐在冷氣房里就可以作出這種文章吧!
社論指出,不管是“國防部”或“法務部”的報告,不知馬英九看了是否滿意,但至少老百姓是不能接受的!十二大弊案轟轟烈烈,軍中買官賣官的傳言繪影繪聲,難道全是空穴來風,船過水無痕?有人放話,說軍中士氣低落人心渙散,所以不能再查下去云云;我們倒是認為,不妨先從究竟誰在放出這種“軍心渙散”的訊息開始查起。軍中有人擾亂士氣阻撓調查,豈是小事?不論是陳部長或馬英九,如果竟被這種訊息嚇住,因此就選擇不再做為,那以后也別想再保住統帥三軍的威嚴了!
同樣地,“法務部”提什么“無瑕疵辦案”方式,卻如果禁絕不了內部“上上級”干擾的風氣,說什么改進都是笑話一場。現在的檢察官形象,要不是素質低落,該辦的不敢辦;要不就是濫權跋扈,不該辦的亂辦。總之常落入起訴時證據力不足、起訴后定罪率超低的結果。事屬“法務部”制度和風氣問題,王清峰部長毫無大刀闊斧的改革魄力嗎?
肅貪、辦案不是用嘴說的,不是寫報告交方案。政府推動廉政,拿出實際作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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