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打官司歷來能吸引大家的眼球。這不,本家大姐淑敏女士狀告《知音》雜志社,那真是圖書館著火——自然(字燃)引起了我評論的興趣。
《知音》雜志刊登了一篇題為《畢淑敏母子環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遠的人生》的文章,北京作協作家畢淑敏認為該文章系假冒自己名義發表,遂將湖北省婦女聯合會《知音》雜志社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這起名譽權侵權案。(6月24日《北京青年報》)
古人云:“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舊社會因為司法腐敗,窮人就是有理也贏不了訴訟,因此,人們寧可屈死也不打官司。當今社會,人們也都害怕打官司,究其原因是因為打官司太耗費精力,一場官司打下來無疑就是一場持久戰,即便是勝訴了也得扒一層皮,當事人的身心會受到嚴重的煎熬。更何況這里面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啦,本來穩超勝券的官司竟然稀里糊涂就輸啦。法律在某些無良的法官手里簡直就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于是乎,人們有了冤屈也是采取“打牙往肚子里咽”的辦法,根本就不相信法律的威嚴。長此以往,如何得了?
畢淑敏不信這個邪,勇敢地站出來狀告《知音》雜志社侵權,她這種相信法律的精神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現實生活中,正是由于大家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利,致使那些作奸犯科者膽大妄為,無惡不作,肆意地侵犯大家的合法權益,并且氣焰囂張,不可一世。比如,有些文賊自己大字不識一籮筐,卻能在媒體上大量發表稿件,每年收入幾萬元,甚至高達十幾萬元——他們就是依靠盜取作者的稿件再以他們的名字進行投稿謀取不義之財的。被盜的作者遇到這種情況,大都是自認倒霉,頂多也就是破口大罵幾句出出氣就拉倒啦。這就助長了文賊的囂張氣焰,使得盜稿行為愈演愈烈,難以遏制。希望大家今后再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讓文賊對簿公堂,付出代價。誠然,絕對不能僅僅如此,每個人都要用法律的手段嚴厲打擊所有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閑話少敘,言歸正傳。畢淑敏狀告《知音》雜志社侵權,最終結果會怎樣呢?在我看來,很有可能會庭外和解。《知音》雜志社腰纏萬貫,財大氣粗,寧可花費超過40萬元錢也不愿意輸掉官司,影響自己的聲譽。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讓畢淑敏撤訴,甚至會找到她的親人、同事、領導等當說客,對她施加壓力。至于結局到底如何?我們拭目以待吧。在此,我只想對畢淑敏說一句心里話:大姐,站直啦,別趴下!(畢文章)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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