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一言堂”,公信力就高了?
為確保政府統計數據的公信力,6月22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統計法修訂草案規定,政府有關部門不得公布與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不一致的統計數據。(6月23日《京華時報》)
損害統計數據公信力的,不是因為其他部門發出不同聲音,而是有些統計數據自身存在問題。近年來,無論國外有關機構和專家,還是國內有關專家和公眾,對某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統計數據屢屢發出質疑,統計數據公信力受到影響。
提高統計數據質量,防止數出多門,法律可以授權統計部門加強統計職能,但似乎不必禁止其他政府部門公布與統計機構不一致的數據。如果統計數據出臺的過程都是科學可信的,經得起推敲的,怎么會產生不一致?即便出現一些意外,也完全可以說明原因,改進工作,怎么就會影響到公信力了呢?
話說回來,如果統計數據有造假,有摻水,哪怕你每次出來的數據再一致,又有什么意義?從這個角度考慮,筆者倒覺得讓數據有更多的來源未必是壞事,至少讓個別想造假的人,在操作的時候,心里能多那么一點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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