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這個小物種造就了黑河殺狗
www.fjnet.cn?2009-05-25 16:39? ?來源::大河網
我來說兩句
黑龍江省黑河市20日發布一則通告,在城區及所轄愛輝區的4個村子禁止養犬,從23日起,在禁養區內發現犬只一律捕殺。(《北京青年報》5月23日)筆者調查發現,這則新聞的線索最初來自知名博主王小峰的博客,21日夜里,黑河居民向媒體人王小峰致信求助,信中提到“黑河市政府發起這件非人道殺戮事件”的起因是,當地政府官員郝會龍和陳亞平在江邊散步,陳被咬了,郝受到驚嚇。
上述原因,雖然尚未經證實,但它來自署名舉報地方政府的信件,我認為基本可信,不然,居當下之中國,署名者恐怕難逃“跨省追捕”罷。地方政府迅速發布如此一個不人道的政策,既不聽取民意也不訴諸法律,其毫無執政智慧令人驚奇。然而坊間指出,殺狗政策源于官員的個人遭遇,民眾一下子也就能夠心領神會了。再談什么狗的生存權和公民的養狗權都是扯淡了——官員也是人,人家也知道這是權利,但:我說了算。
發生在中國的事情歷來有臺上臺下兩套邏輯,黑河殺狗通告只不過是臺面上的動作,其公文通告照舊引經據典,把能夠化為己用的法條、規定一一擺將出來,弄出一副依法行政的樣子。黑河的領導干部不知道,依法行政的姿態基本上是擺不出來的,它只能扎扎實實做出來。當地政府的喉舌《黑河日報》刊登的公告顯示,殺狗政策由公安局、獸醫局、城管局、衛生局四部門聯合出臺。不怕流氓壞,就怕流氓有文化,此之謂也。
領導干部為了逞一時意氣,興師動眾擺這么一張依法行政的POSE,很遺憾,不僅未能如愿,只換來了民眾的譏笑和不信任——地方官員揮動權柄為一人兩人而謀,竟如此容易,基層政府形象何在?韓寒諷刺道“幸虧郝會龍同志遠在黑河,萬一他調到北京,估計我們都活不成了”。
不過,既然已經曝光了,黑河殺狗想必是殺不成了。但黑河殺狗,罪不在狗與黑河,其罪惡淵藪在于“領導”。“領導”在中國,是異于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的小物種,但是小物種有大能量,萬萬不可小視。克里瑪依大火中,最可恥的這句“學生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是“領導”面目的卑鄙宣言,林嘉祥案中,這句“我是交通部派來的”完成了“領導”這個小物種的身份確認。
只要“領導”健在,“黑河殺狗”、“玉嬌刺官”這種小把戲,恐怕隔三岔五就會重演、改版幾回。等著瞧好了。 (黃陳鋒)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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