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湖北省大冶市發生一起持刀殺人案,造成4人死亡,2人受重傷,犯罪嫌疑人在追捕中自殺未遂。據悉,犯罪嫌疑人柯建平曾兩進監獄,出獄至今僅4個月,柯建平殺人動機不明,警方稱是濫殺無辜。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廣州日報》2009-05-20)
一個兩度入獄的男子,持刀殺傷六人,這已說明:監獄對他來說已不再具有任何威懾力。在絕望面前,他選擇一步步走向深淵。
這些年來,關于刑滿釋放的人違法犯罪的事例不絕于耳。這應該讓人警醒。到底是為什么造成了這種雙重的悲劇。在造成這個悲劇之前,我們的司法系統,特別是監獄能做些什么,來挽救曾經失足的靈魂?
曾有人說,一個好人進了監獄,幾年后都會變成壞人。就柯建平來說,監獄沒有完成自己的工作,讓他獲得重新在社會生活的信心、勇氣,讓他獲得一個良好的健康的心理,反而是加重了他的絕望。
持刀殺人,多少都與他監獄經歷有關。在內心的封閉和犯罪的心理得不到良好的疏通時,過往的監獄生活,為他新的社會生活添置了一道道屏障。
兩度入獄,帶來的不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更加畸形,更加絕望的心理,這多少辜暴露出我國監獄引導的錯位。
第一,我們的監獄,重在管制,而忽略教育,特別是忽略心理治療和疏通,造成犯人在監獄并不是得到了重新生活的勇氣、信心、以及良好心理,反而監獄生活為其留下了更深的心理陰影,可能使其走向更深的封閉與絕望之中。
第二,我們的監獄,常常忽略了對犯人的人性管理。犯人也是人,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他們需要安慰,需要交流,需要溝通。這種人性化管理的缺乏,造成了犯人們的冷若冰霜、自我封閉。這種人性化的缺失,應該引起注意。
監獄的重要作用,不在于是關押、看守。而是對犯人進行心理輔導、治療和教育,幫助他們如何重新生活,幫助他們重塑勇氣和信心,重塑一個健康的心理。
監獄,不應把自己定位為一個銅墻鐵壁式的管制所,而應是一個尊重生命、尊重人的注重心理輔導的教育場。監獄的職責,在于如何幫助有過失足的人,重新更好的生活,更好的與社會和諧共處。(王永福)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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