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全國工商聯上書“兩會”指出,在房地產開發的成本當中,大概有一半左右的費用被政府收取了,這些費用包括土地成本以及各種稅、費。
3月1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本次人大會議新聞中心接受采訪中,正面回應了這個問題。這位副部長承認:“目前商品房的開發成本中,土地成本占了很大一塊。”但他接著說:“至于在某一個具體的城市土地成本占了多大的百分比,建造成本占了多大的百分比,沒有具體的統計數據。”(據《人民網》)
一般來說,承認土地成本占據了很大一塊,就等于間接承認了“賣地財政”的真實存在,而所謂房價虛高也就成了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的合謀。難怪中央幾次試圖平抑房價而不果:地方政府要是不賣地的話,其財政就沒有了重要支撐,這如何得了?但要說住建部連這方面的具體數據都沒有,恐怕就與事實有出入了。稅費即使有所差異,相信也不會差太多,而各個地方的土地成本固然也有差異,但不是都要報到國家相關部門么?連這種具體的數據都沒有,如果不是玩忽職守的話,那就是根本沒把這種“賣地財政”當回事,至少也是視作情有可原了。
最令人驚詫莫名的倒還不是說沒有具體數據,而是接下來的這句:“我們希望消費者、購房者能夠明明白白知道你所買房子的價格構成,如果哪塊高了,你們可以跟他們商量。”
關于我們這些消費者是否能明明白白知道房子價格的構成,正好跟上面的數據不清做個類比。如果連住建部都沒有具體數據的話,請問我如何知道房價的構成呢?讓開發商告訴我?估計沒戲。讓政府公布樓盤的價格構成?沒聽說過。我想到的方法只有兩個:綁架開發商,讓他自己說出來;雇黑客進入開發商或政府的電腦系統。但不知這么做,公安會不會有意見?
如果說這只是邏輯上自相矛盾的話,后面這句讓我們跟“他們”商量的話頭兒,就讓人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了。按照這位副部長的說法,房地產價格由六塊構成:土地成本、國家的稅費、建設成本、開發商的融資成本、營銷成本、開發商的利潤。
我特別想知道,我要去找哪部分商量?這里牽扯到政府、開發商、銀行、廣告公司,我應該跟誰商量?通過什么渠道去商量?讓銀行降息恐怕難度高了點兒;廣告公司沒有直接關系;開發商的利潤要是太低他們也不會答應。去找政府商量降低地價?我真不知道怎么能把政府約出來喝茶商量此事,我也不知道誰有這個能力。
按照副部長的說法去實行,如果我們想把其指示落到實處,不是要冒犯法的風險,就是面臨無人可以商量的境地。這只能讓人陷入一種類似于精神病人的瘋癲狀態,喃喃地說著那句電影臺詞:“給我個猴皮筋,我做個彈弓,打你們家玻璃。”電影的名字,我不用喝茶就能找出來,它叫做《誰說我不在乎》。
五岳散人(知名網友)
來源: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