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對收益與絕對收益的辯證:一定要穩贏才推動ECFA?
????在國際關系上有“相對收益”(absolute gain)與“絕對收益”( relative gain)兩種論述。前者是指,如果與他國互動,臺方的所得一定要大于對方的所得,否則不玩,這是標準現實主義的看法,即他方所得必是臺方所失,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軍備競賽與對于國家安全的傳統思考。“絕對收益”是指,只要這項行為對自己有利,就會參與,而比較不會去比較他人獲利是否比自己多。這一類思考多用于國際合作或參加國際組織。例如,每一個經濟體都希望參加“世界貿易組織”(WTO),因為參加對自己有“絕對收益”,而不會去比較他方是否會獲利比自己多。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兩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幾乎沒有聽到有的國家會因為對方會從FTA中得到的利益比自己多,我就不簽。原因很簡單,第一、不簽就喪失了自己的競爭力;第二、是否能夠獲利比別人多,要看自己的努力。
????臺灣內部對于是否要簽署ECFA,其實就是這兩種思維的辯論。民進黨是用“相對收益”做為思考,認為如果簽署ECFA就掉進了中國大陸統戰的陷阱,臺灣將更快被掏空,也有些政府官員以“這個可以,那個不可以”、“會維護臺灣主權”做為回應民進黨的質疑。這群官員雖然了解到“絕對收益”的重要,但是骨子里還是用“相對收益”來做比較,在本質上的思考其實與民進黨沒有多大差別,完全沒有了解到追求“絕對收益”對于臺灣發展的重要。相對的,大多數臺灣人民看得很清楚,就像任何一個生意人或找工作的人一樣,是持“絕對收益”的態度,即臺灣或自己應該抓緊任何機會,以尋求生機與發展。如果沒有ECFA,臺灣如何面對2010年即將來臨的東亞區域整合?好友謝明輝就日前即在中國評論網公開撰文說“臺灣根本沒有說不簽CECA(即現在的ECFA)的條件”,來凸顯臺灣必須以“絕對收益”思考ECFA。
????持“相對收益”看法的人,看到的是短線、單向的利益,即我現在(當下)要得的比對方多;持“絕對收益”看法的人,看到的是未來利益的可能。兩岸如果能夠簽署ECFA,對于未來與其它國家簽署類似互惠協定將有絕大助益,對于臺灣參與東亞區城整合將有推波助瀾的效果。
????三、追求最大的絕對收益:應從ECFA到兩岸共同市場
????ECFA是一個使貿易便捷化、自由化的一項措施,在本質上,它是以自由制度主義為架構,可是在運作時仍是以現實主義、資本主義弱肉強食的精神運作。在這樣的架構中,小的經濟體固然可以獲利,但是大的經濟體因為有買方的“市場”,也可以得到更多的發言權,這也是臺灣內部反對ECFA最為擔心的理由。
????不是只有臺灣才有這種問題,我們用歐洲的歷史做一個參考。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小國對于德國都有著恐懼。但是聰明的荷比盧三國首先并沒有拒絕與德國的經濟自由互動,也沒有選擇與德法義等歐洲大國只是以自由貿易區的方式來互動。他們曾有的擔心,與現在民進黨的擔心一樣,即是否會被大國完全吸納,成為一個完全依附于德國與法國的國家,但是他們處理的方式,既不同于民進黨,也不同于國民黨。他們選擇以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方式與大國相處,透過共同市場的共同體機制,小國的權力才得以確保。
????另外一個例子是丹麥,丹麥對于德國是擔心受怕,因此開始時不愿意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只愿意加入由英國組成的歐洲自由貿易協會。可是十多年后,發現只有自由貿易(即現在的FTA)根本無法爭取到歐洲大陸經濟的發言權,因此,跟隨著英國一起加入歐洲共同體。
????各位朋友,英國、丹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應該不會比臺灣笨吧,她們都了解到對小的經濟體來說,歐洲“共同市場”比“自由貿易”來得好,臺灣為什么不會想到?也不愿推動?可悲的是,不只不會想到,連與大陸簽署個最基本的ECFA都還要反對。臺灣是否應該好好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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