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24歲的云南玉溪北城鎮男子李喬明因盜伐林木被晉寧縣刑拘,在看守所度過11天后卻因重傷入院,因“重度顱腦損傷”于12日凌晨6時57分不治身亡。(2月14日云南信息報)
雖然中國之大,死人的事每天都在發生著,但是,在死者父親認為“比任何地方都安全”的看守所,一個身體健壯的年輕人卻遭遇了不測,這才更讓人不可思議。
對李喬明的死因,當地公安局給出的初步結論是因“躲貓貓”不慎撞墻致死,試想,一個即將成為新郎的人,竟然有雅興在被拘押期間在那樣一個狹窄的場所玩起“躲貓貓”?即便是玩游戲,又會因不慎撞墻而重傷致死?這個理由也未免太雷人太牽強了些。
晉寧方面公布的這個理由讓我想起一個笑話:法官在審理一起偷牛案時,問起偷牛者為何被抓,偷牛者竟然辯稱說,自己看到地上有根繩子,就撿了起來,誰知道后面還有兩頭牛……晉寧有關部門會不會只是公開了“繩子”而忽視了繩子后面的“牛”?
看守所成“鬼門關”,已經頻見報端,屢見不鮮,僅河南一省,自去年10月至年底,就發生五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看守所亂象反映了其內部管理失常,外部監督失衡,在這個改造人的場所,管理人員為所欲為,違規違法,牢頭獄霸肆無忌憚,潛規則盛行,于是,一起起“猝死”、“自殺”事件就隔三差五地上演著,而在這并不精彩演出的背后,嫌疑人最基本的人格、安全、免受暴力的權利正無情地遭受侵害和踐踏。
如果李喬明之死沒有新解,那么,“躲貓貓”就與此前流行的“打醬油”、“俯臥撐”一樣,成為又一個流行熱詞,因為,在“躲貓貓”的背后,同樣深含著吊詭的語義,有關機關一定在掩飾著什么真相,伴隨這個流行詞,民眾對公權機關將失去信任,甚至導致執法機構聲譽的岌岌可危。
一個公民在“躲貓貓”中死去,真相尚未大白,我們盡可期待,但是,有關部門別想用“躲貓貓”這樣低級的托辭來作擋箭牌、免責牌,只有讓有關責任人受到應有的查處,讓執法部門借此彌補上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李喬明才不會白死。(葉傳龍)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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