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許多地方都開展了“十佳干部”評選活動,然而,各地卻很少有開展“十差干部”評選活動的。竊以為,評選“十差干部”能夠有效地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推動各項工作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應該大力提倡。諸位,以為何如?
《齊魯晚報》2月9日報道:在8日舉行的濟寧市深化“三學三創”轉變干部作風動員大會上,濟寧市大張旗鼓地表彰了“十佳中層干部”,并通報了“十差中層干部”。
眾所周知,評選“十佳干部”能夠有效地形成比、學、趕、幫、超的局面,讓那些思想積極要求進步,想要有所作為,不甘人后的干部學有榜樣,趕有標桿,勢必會充分地調動絕大多數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使得他們更好地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把本質工作做得芝麻開花——節節高。多年以來,許多地方始終堅持開展這項活動,成效顯著,受益匪淺。群眾對此熱烈歡迎,比較滿意。
我個人認為,單單評選“十佳干部”,只能調動那些品質優秀,工作出色的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卻不能對那些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的干部形成觸動作用。濟寧市敢于家丑外揚,評選出“十差干部”,還進行了通報,勢必會對那些腳踩棒子忽悠悠——稀里糊涂混春秋的干部形成震懾作用,猶如醍醐灌頂,當頭棒喝,讓他們丟掉幻想,迎頭趕上。在我開來,濟寧市的做法符合改革創新的精神,符合與時俱進的宗旨。理應表揚,值得借鑒。
評選“十佳干部”也好,評選“十差干部”也罷,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干部是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了?我們要公布評選條件、評選名單、評選結果,自覺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尤其是在評選“十差干部”的時候,評選結果要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因為干部工作的好壞,群眾有著切身體會,最有發言權。我們必須嚴防某些心術不正的領導借機排除異己,打擊報復,把一本好經給念歪啦,致使好端端的評選活動酸味沖天,讓人齒冷,挫傷干部群眾的參與熱情,破壞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朋友們,以為然否?(比文章)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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