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級考試泄題似乎不能再算是新聞。這次六級考試的時間本應是20日下午3點,但在開考9分鐘前,即2:51時,作文題及答案就出現在豆瓣網上,發帖者甚至還發出了前面所有選擇題的“參考答案”。(《中國新聞網》12月21日)
記者很是有心,對近三年來的重要考試進行了統計,居然發現尚未有一次考試沒有發生泄題事件。面對屢屢泄題的四六級考試,網友呼吁取消考試算了。網友的呼吁是可以理解的。在臺灣,我們經常看到“歹戲拖棚”這樣一個詞語,意思是說戲演的難看卻又臭又長,老演不完,觀眾都不耐煩了。泄題新聞,全國人民都已經不想再看到了,可還是不停在發生。真是“歹戲拖棚”,既然沒有根治的辦法,恨鐵不成鋼,不如取消算啦,一了百了。
題是人出的,除非采取強制措施,否則,要保證每次考試絕對不發生泄題事件,難度確實比較大。但是,也并不是毫無辦法,法律規制就是現代社會最有效的辦法。通過法律,明確考試的各類主體、相關程序、法律責任,再加上嚴格執法,效果是比較好的,這已經被法治國家所證明。
為了填補我國考試領域的這一法律空白,在上個世紀末,就有不少專家學者呼吁制定《考試法》。這種呼吁一直沒有變成立法實踐,直到2005年,《考試法》草案的制定才進入《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點》,專家組在2005年6月將草案及立法說明送交給了教育部。可人們還是空歡喜了一場,《考試法》2005年沒有出臺,2006年也沒有出臺,直到2007年的12月25日才再次傳來一點點令人振奮的消息,時任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的王旭明表示國家教育考試法草案已進入最后完善階段。2008年,出臺《考試法》又一次進入教育部的年度工作要點,并在今年1月22日舉辦了一個頗有影響的研討會,可2008年一年又要結束了,《考試法》的出臺還是沒有蹤影。
法律的本質是利益的規范,立法過程本質上是利益各方博弈的過程。雖然立法要慎重、科學,但從輿論來看,出臺《考試法》似乎是眾望所歸,嚴打考試程序中的不法行為似乎是民心所向,卻不知道《考試法》的出臺為什么這么難?效率如此低下?過去,我們制定過太多“拍腦袋”的紅頭文件,下發過許多令人發笑“禁令”。可到了規范考試這一塊,“拍腦袋”的決策沒有,部門規章沒有,不知為什么就變得如此“謹慎”了。
考試泄題“歹戲拖棚”,考驗著人們對《考試法》出臺的耐心。網友建議取消四六級考試,已經透露出了不耐煩的情緒。也確實如此,一個經常發生泄題事故的考試,還有什么公信力呢?沒有了公信力,還有什么存在的價值呢?我竭誠地希望,《考試法》盡快出臺,即使漏洞百出也可以,有漏洞可以修改完善,至少有總比沒有是一個進步,有總比沒有好。(葉雷)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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