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自己被判決18年有期徒刑時,北京的李大偉(化名)長舒了一口氣。再次搶劫,他為的就是這一刻。
法官的宣判意味著———他能到監獄里免費治療,保住性命。他表示自己不需要監外執行,理由是他的病如不及時換血,將危及生命,而在看守所、監獄可獲得國家免費治療,服刑對他來說就是救命。(《新京報》11月26日報道)
以前,在人們的思維慣勢里,坐大牢、蹲大獄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沒想到,時代不同了,現如今監獄成了“好地方”,竟然有人為了進監獄而挖空心思、不惜以身試法。這荒誕的一幕,堪稱是中國版的《警察與贊美詩》。
其實,北京的李大偉并非是無奈之下把監獄當成“避風港”的第一人。幾年前,《半島都市報》就報道過這樣一條新聞:66歲的吳某攜帶鉗子等工具專門來到法院伺機行竊,被保安發現并報警。據吳某交代,因為沒有能力維持日常生活,他決定到法院行竊,自認為偷竊法院會罪加一等,判刑時間也會長一些,這樣自己就可以在監獄里有吃有喝過“好日子”?!拔揖褪窍脒M監獄,找個吃喝的地方。”他表示。
監獄成了某些窮人治病、保命、養老的“避風港”,折射的是當前醫療制度和保障制度的不足。如果所有公民的權益和生存都能得到公平和有效的保障,誰會鋌而走險,甘愿到監獄里度過余生?
經常在媒體上看到領導視察監獄的報道,發現現在監獄里的條件非常好,房子很敞亮,窗明幾凈、床鋪簇新。這本來是社會的進步,值得贊揚。但會不會有人看了之后,發現監獄的條件比自己的生活環境都好,從而心生“羨慕”?當他們無法承受巨大的生活壓力的時候,他們會不會也生出“干脆到監獄里享福算了”的念頭?只要看看那些被住房、教育和醫療三座大山壓得喘不過氣的人們,你就不會說我是危言聳聽了。
北京的李大偉通過自己的“精明策劃”,終于如愿以償到監獄里保命去了。我們是該為他欣慰,還是更應該感到悲哀?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決不能讓監獄成為窮人萬般無奈之下最后的“避風港”。 (喬志峰)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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