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全國縣域經濟百強縣評比,之所以引起人們的關注,一個很大的原因是百強縣排名中,不僅要評價縣域經濟“競爭力”,還要評價了縣域經濟的“科學發展”。有人認為,太湖污染嚴重,新評出的“百強”前十強,均是環太湖流域的蘇南強縣。其“科學發展評價”的標榜是否名副其實,不能不令人懷疑。
不錯,前幾年太湖確實出現過污染問題,但只要你看一看江蘇各級政府近年來對污染治理的重視,對太湖流域污染監管的力度,就可以明白如今的蘇南強縣與以前的蘇南強縣已有了本質上的區別。
2007年09月27日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32次會議審議了《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這個草案規定,對排污嚴重超標的企業,最高罰款從原來的1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人民幣。修訂草案規定,太湖流域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必須拆除,逾期不拆,將強制拆除。到去年年底,江蘇在太湖流域已關閉了3000多家有污染的企業,投入3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已全部關閉。
從2007年起,太湖地區各市、縣從新增財力中劃出10%—20%,專項用于水污染治理。江蘇省在5年時間內計劃總投資1085億元,以期實現太湖水質的明顯改善。
江蘇在治理污染方面,不僅措施上有力,財政上扶持,而且在監管上也有方法。江蘇省環保廳、監察廳聯手啟動“省級掛牌督辦”機制,嚴格按照有關環境法律法規的要求,定期對存在違法排污行為、屢查屢犯、頂風作案、性質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工業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分別進行掛牌督辦。分別責令其限期治理、停產整治或關閉。
省環保廳、監察廳還組織有關環境監察、監測機構和專家不定期進行現場核查,核查關閉企業的斷電、斷水及設施拆除等情況,核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并將處理情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布,同時建議省政府對有關地方政府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江蘇省的治污措施表明,眼下環太湖的那些百強縣,他們不但純經濟的發展成就相當可觀、競爭力也足稱“強大”,而且基本達到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科學發展意義上的“強大”,這一點專家對此已經給予了肯定,其他人也不必過多的懷疑。(胡建兵)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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