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賺的每一分錢里都有國家的無形股份,我們應該與政府共同履行社會責任,與社會共同分享財富。"
“5·12”汶川大地震一天后的13日中午,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公司董事長陳光標就已從武漢趕到了都江堰,他和公司員工們帶過去的60臺挖掘設備,“第一時間”趕到災區。在接下來的20多個日夜里,陳光標親自救出了12名幸存者,背出了208個遇難孩子的遺體……陳光標不是“中國首富”,連“南京首富”都算不上,但去年他捐出了1.8億元,名列2008年中國慈善排行榜榜首,被推舉為“中國首善”。(6月16日《京華時報》)
我雖然十分關心時政新聞,但至少在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之前,對于誰是陳光標、他有多少資產,都是很陌生的。然而,地震災害發生至今,我相信,許多人一定和我一樣牢牢記住了陳光標這個名字。我對他之所以記憶深刻,并不因為溫總理在災區接見了他,稱贊他有良知、有感情;也不單因為他和朋友一起攜帶數十萬現金,在災區一路走一路發放給災區群眾;而是感佩他所詮釋的一種新財富觀———“如果沒有改革開放,就沒有我們企業家的今天,所以我們賺的每一分錢里都有國家的無形股份,我們應該與政府共同履行社會責任,與社會共同分享財富。”
說實話,無論是從歷年的捐贈總額,還是此次單筆捐贈善款,陳光標都不是最多的,前者,比不過邵逸夫,后者也無法與范曾老先生比肩??蔀槭裁此麉s榮登“2008中國慈善排行榜”呢?這位在中國富豪榜排不進前800名,甚至連“南京首富”都算不上的企業家又為什么偏偏能以1.81億元的年度捐贈額獲得“中國首善”的稱號呢?我以為,這既得益于他對慈善、公益事業持久的熱心關注和慷慨捐贈,同時更歸功于他所倡導的,比較獨特的新財富觀———“我們賺的每一分錢里都有國家的無形股份,我們應該與政府共同履行社會責任,與社會共同分享財富”。
雖然我不是經濟學者,我也知道,國家無形股份并不是一個嚴謹的經濟學名詞,甚至仔細推敲起來,這種說法也不準確。但我以為,比“下定義”更重要的,是這么多年來,陳光標不僅以這一理念指導自己的行為,承擔一個企業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更率先垂范,忠實實踐著這一獨特的財富理念。我想,沒有這一理念作支撐,他所率領的團隊在此次汶川地震災區,怕也無法成為救援速度和效率都令人刮目相看的民間救援團隊。
這些年來,中國商界精英們沒少因為他們的言行、捐贈甚至某個尋常的觀點遭遇民眾的口水和埋汰,許多時候,這些精英們也時常被人們放置在烤架上炙烤,甚至被擺到顯微鏡下“顯微”,有關這個群體的“罪過”更是隔三差五地成為人們爭論不休的話題。中國富豪群體的陣容越來越龐大,但似乎至今還沒有一種清晰的、成熟的財富價值觀來統領其精神。在19世紀的美國,富豪卡內基的“論財富”(被稱為“財富福音書”)簡明而直率地闡明與此相關的理念,被眾多名流富豪當作人生信條。他們相信富人的責任是“成為生活簡樸無華的典范”,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
我不知道陳光標所倡導的“我們賺的每一分錢里都有國家的無形股份,我們應該與政府共同履行社會責任,與社會共同分享財富”這一觀點能否成為中國富豪們普遍認可的格言或財富倫理,能不能成為構建有中國特色的慈善公益事業的理論基礎,但我以為,陳光標的這一財富觀是令人耳目一新的,也是值得各位商界精英們咂摸再三并深入思考的。(李甘林)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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