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陳良宇的案件可以說是“舉國關注”,對案件的審理進展更是“世人矚目”。筆者留意到,許多網友都十分關注于判決結果,一致認為宣判陳良宇具有很好的震懾意義。我非常贊同網友們的觀點,特別是陳良宇錯位的“親情觀”確實能給人帶來強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示。
報道稱,2002年至2003年,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市長、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期間,明知其弟陳良軍不具備土地開發的資質和條件,為徇私情同意有關部門違規為陳良軍征用土地,導致537畝土地被征用,其中183畝系由耕地轉為建設用地。陳良軍最終違規獲得354畝土地使用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441萬余元。后陳良軍將其獲得的土地使用權變相倒賣,非法獲利1.18億元。
我想,每一個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都會對“明知”二字非常敏感,感慨頗深。想想看,“明知”其弟陳良軍不具備土地開發的資質和條件,為徇私情同意有關部門違規為陳良軍征用土地,這意味著什么?這是一種扭曲了的、極端自私自利的、和黨的宗旨格格不入的錯位“親情觀”。在這種“親情觀”的支配下,必然整天忙于為自己的親屬撈實惠、撈好處,甚至庇護、慫恿親屬違法亂紀。這樣做看似好像有情有義,其結果卻是害親害己。如此悲劇,不能不讓人深思和警醒。
一個領導干部的“親情觀”如何,往往能從一個側面反映其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反映其以什么樣的立場對待人民賦予的權力,反映其能不能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人民利益的關系。所以,面對親情與原則,親情與國法,親情與前途,親情與平安,每一個領導干部都要好好斟酌權衡,親情再親亦有度,家庭利益、親人利益再高,也決不能超越黨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決不能突破法律與道德的屏障。
民間曾流傳這樣一句順口溜:“當官要公廉,親情第一難”。像孔繁森、鄭培民、牛玉儒等許多黨的優秀干部,正是破解了“親情第一難”,始終把“做官先做人,萬事民為先”作為自己行為的準則,帶頭樹立正確的“親情觀”,樹立良好的家風,為廣大黨員干部做出了榜樣。相反像陳良宇之流正是在“官本位”思想的驅使下,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發生了蛻變,大搞“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追求“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和配偶子女大撈好處,最終落得個“自毀家毀”的可悲下場,給黨和國家的事業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教訓是十分深刻的。正如在庭審中陳良宇作兩分鐘最后陳述時所說的,“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上海人民,對不起我的家人?!?/font>
但遺憾的是,“馬近懸崖收韁晚,船到江心補漏遲”,此時別說三個“對不起”,就是十個“對不起”,也不能得到法律和人民對其犯罪行為的寬恕和原諒。然而,其“親情觀”的嚴重錯位,卻足以震醒那些“夢中人”:別把親情當成以權謀私的“砝碼”,別讓友情變成權錢交易的“幌子”。如果親情和友情失去了純真和本質,就會變成以權謀私者“自掘墳墓”的工具,那么,走上不歸路也只是早晚的事。(林偉)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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