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黃石市西塞山區委、區政府大院內,該區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擺了6個臺位,接待上訪群眾。大接訪活動當天,各接訪點共接待76批、115人次的來訪群眾,當場解決20件上訪問題,7人次簽訂停訪息訪協議,同時兌現資金9.8萬元。(2008-03-27 荊楚網)
這樣的接訪,讓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政府開門解決問題的方式,反而顯露出疑問:政府日常工作中,解決了哪些問題?所有問題集中到接訪日這一天來解決,是好現象嗎?
我們當然不希望看到每當政府開展接訪活動時,群眾成百上千地上訪。這不能說明政府受歡迎,反而只會落得個“政府們平時都干嘛去了”的疑問。非得等到接訪日時才給機會你解決問題嗎?群眾日常碰到的需要政府解決的問題成百上千,可是哪里來這么多接訪日?這就造就了平時群眾遇事無人可找、到接訪日成群結隊的狀況,誰也不愿意看到。
那我們的日常制度哪里出了問題?
可能會說,群眾遇到問題,該找哪個部門就找哪個部門,及時解決,何必等到接訪日來說。可是問題就出在這里:移到接訪日就成百上千的群眾,說明了什么?——平時肯定解決不了問題。為什么解決不了?部門辦事不力。只得找你上面。可是大家都知道政府機構的顯赫高官們平日里都不大會見到。只會在接訪日里露露面。黃石市西塞山區委、區政府在接訪當天見到一位市民曾“為了一個問題跑了幾年”。這幾年里大家都干嘛去了?如果沒有這次接訪,那么市民的問題是否仍然還得不到解決?
首先應該是相關部門是否清楚自己的職責,是否知道自己應該負責解決群眾的那些具體問題,自己到底負責哪一塊。舉個例子,恐怕城管局現在都不明白自己到底涉足城市市民哪個管理領域。管理范圍有多寬,這是制度規定好的,而不是誰說了就算了,也不是可以隨便跨區域管理的。除了問題到時候好找人。讓每個部門知道自己負責的范圍,是最首要的任務。
其次是是否用制度去規定解決問題的期限。市民上訪,解決問題是否做到了在規定期限內解決。政府當官不為民解決問題,要政府干嘛?政府是為政府自己做事的?那要人民干嘛?清楚民眾的重要性是大部分不作為的政府急需了解的。只有規定解決群眾問題的期限,才能提高政府工作的積極性,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民眾對政府部門的信任度。
然后是政府是否做好了日常調查和互訪工作?時常對民眾進行問題訪問是非常必要的。有能力的政府不會等群眾主動來上訪,而是自己主動走動調查是否有問題出現,以來如果沒有問題,會增加民眾對政府的好印象;二來萬一真有問題,政府主動登門造訪,也比群眾上訪比較好說話。這是聰明的政府也是負責任的政府。政府是否對民眾的問題關心、是否做好后續互訪工作、是否把人民的事放在重要位置,是決定政府時候受支持的重要條件。
希望不會再看到群眾成群結隊上訪政府的現象。(張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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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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