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錢,不夠一個中層領導干部買一包中華煙;不夠一個大款買一杯洋酒;不夠一個二奶買一只口紅。然而,它卻讓兩條鮮活的生命灰飛湮滅了。這怎能不令人扼腕嘆息,悲痛不已呢?
10日,彭女士帶著她10個月大的兒子小亮,到云南農業大學附近的農貿市場買菜,三百元錢神不知鬼不覺地被商販調包,她帶著滿腔的悲憤抱著孩子投江自盡。(《生活新報》3月11日)
俗話說得好:“好死不如賴活著。”有些網友強烈譴責彭女士簡直就是五百銅板兩下分——二百五,無疑就是鵝卵石放到雞窩里——混蛋,注定就是和尚的梳子——廢物,她怎么能為了區區的三百元錢抱著孩子跳江輕生呢?因此,她的死根本就不值得同情,是死鬼要賬——活該。
常言說得好:“一文錢難倒英雄漢。”何況三百元錢呢?我說,沒有人不害怕死亡,沒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這樣悲慘的事情還是發生了,這是底層人民的悲哀。這不僅僅是商販,而是整個社會的黑暗現象逼死了她們母子,是政府關注民生不夠、社會平等不夠、社會和諧不夠逼死了她們母子。我們再對照一下河南新縣計生委的領導,喝酒娛樂玩小姐致死還能立功受到表彰,嗚呼,悲哉!試問,當有些領導干部用百姓的血汗錢吃喝玩樂的時候,他們可曾想到還有多少人因為貧窮而痛苦地活著?
古人說得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個惡意給彭女士假幣的商販確實喪盡天良,但從法律角度說,那個商販并沒有構成重罪,只是彭女士實在是想不開,所以她才抱著嬰兒跳江致死,因此主要責任還應該由她自己來負。用魯迅的話來說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我強烈要求昆明警方介入調查,為這對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可憐母子討回公道,從重追究市場監管人員的失職行為,查出那個可惡的商販對他進行嚴懲,做為糾正社會風氣的一個反面典型,警告那些坑人奸商,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古語說得好:“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在我看來,這件事情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她們母子不單純是因為被騙了三百元錢而死的,應該是貧窮百姓對生活失去信心,感到絕望而做出的最無奈的選擇,也可以說是她對社會丑惡現象抗爭失敗的結果。通過這件事,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社會貧富差距太大了,貧苦百姓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慘。試想,假如像現在這樣物價瘋漲,而百姓的收入不能增加,百姓的生活將會更加艱難,類似的悲劇能夠停止上演嗎?因此,我強烈呼吁:救救窮人,救救孩子!(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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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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