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發言稿有足足33頁,講話長了一點,我認為20頁就夠了,以后我的發言都不會這么長,我們開會發言應該‘言簡意賅’,在這里我向大家道歉。”昨日,在重慶市高院召開的“全市法院院長會”上,第一次在全市法院系統亮相的市高院院長錢鋒(圖)在發言結束后,說出了上面的話。(重慶時報1月30日)
毫無疑問,重慶市高院院長錢鋒對文山會海、繁文縟節是深惡痛絕的,這也是他發自內心向與會者道歉的根本所在。有意思的是,作為重慶市法院的最高領導,在全市法院院長會議上,完全可以確定發言的主題,控制發言的時間,主宰會議的內容,卻為何言不由衷地把話講得“長了一點”?到底是誰在逼著領導干部講長話?
是上級?上級的報告固然是長篇大論、洋洋灑灑,古今中外,夸夸其談,但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機關、機構或者組織,對下級做出這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說,報告的內容,時間的長短,文字的多少,那是會議主持者和報告者自己的事情,從來沒有硬性或者統一規定。
是下級?下級當然期待領導人做一個高屋建瓴、言之有物、合情合理、有血有肉的報告,無論長短,只要有的放矢、于事有益,都會聽得津津有味。從某種程度上說,下級確實能夠從領導者講話的內容、口吻、語氣里推斷出領導人的水平、能力和知識結構,但這和講話時間的長短沒有內在關系。
是秘書?毋庸諱言,領導者的講話都是秘書捉筆代刀、東拼西湊而成。秘書這樣做,是職業行為,目的是給領導者提供更多的參考資料。而這種材料,大多是空話、套話和正確的廢話。領導人完全沒有必要照本宣科、按圖索驥,把自己當成廣播員或者朗誦者。
是體制?在現有政治框架和既定規則內,領導人的講話受到來自政治、組織、紀律、口徑等多方面的約束,自由發揮的空間有限。但沒有任何黨紀國法要求官員只能說一些模棱兩可、模模糊糊、哼哼哈哈、言不由衷的話語。黨八股、形式主義、表面文章,也是我們黨一貫反對和揚棄的。
是自己的面子、虛榮和沿規承襲、習慣使然而已,所謂的上行下效、鄰居效應、因循守舊、固步自封罷了。在自己的潛意識和“官念”里,恐怕還是講話越長,方顯得越有水平;報告越厚,才更有深度和力度;發揮越久,才對工作愈加重視和強調。這樣,只好內容不夠,數字來湊。想不長,都難。況且,上級下級、左鄰右舍大家都這樣一個腔調,一個做派,一個模式,如果自己標新立異、打破常規,反倒是另類了。
領導人講話長短,應該由內容決定。有話則長,無話則短。只要不說空話、套話和廢話,都在情理之中。而把握時間長短,領導人自己有很多的取舍空間。與其事后“道歉”,不如事前把關——誰也沒有權力逼迫領導人說那么多正確的廢話。(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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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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