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部門禁止其違規漲價行為,武漢市180多輛巴士集體停運,“解放大道沿線公交線路全天爆滿。交通部門緊急調配公交車增加運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各部門負責人正緊急磋商研究應對方案,交通部門已準備好近80臺公交車,若今日巴士仍未恢復營運,將啟動緊急預案及時調整運力。”(見12月3日《長江商報》)
武漢有關方面又是“緊急調配”,又是“緊急磋商”,又是“緊急預案”,很是緊張和忙碌。
無疑,這是一場巴士公司和政府的博弈:你不讓我漲價,我不敢跟你對著干,但卻給你來個有價無市———“巴士集體停運”。政府禁止漲價的本意是怕市民由于巴士漲價而吃虧,但結果反而是市民幾乎無巴士可乘了。
“巴士集體停運”造成市民乘車難,似乎很難指責這些巴士,他們都是私人承包的,是要賺錢的。他們之所以提出漲價的要求是因為受到油價上漲的困擾。讓這些由私人承包的、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的巴士主人,承擔起為市民提供廉價交通服務的責任,有些勉為其難了。
其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控制巴士票價的有效手段很多,由“物價部門禁止其違規漲價”是一種,而讓政府控股的國有公交企業向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廉價的公交服務,則是更為有效的一種。只要這樣的公交服務遍布城市街頭,并基本滿足市民出行需要,那些私人承包的巴士就是想漲價也難,因為市民是會“用腳投票”的。
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務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公交企業也不應該以贏利為第一目的,而應該以向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廉價的服務為第一目的。如果出現了虧損,應由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但從報道披露的情況看,武漢的公交巴士卻“基本上都由私人承包”,政府手里缺少足以控制票價的公交資源,所以一旦這些巴士鬧著漲價,有關方面也就只有“緊急調配”、“緊急磋商“了。
靠政府控制的國有企業提供基本服務,靠民營的市場主體的競爭來激發活力,這也許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市場經濟模式,而且我以為并不僅僅適用于公交行業。(郭松民)
(責編:徐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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