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社會建設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推動建設和諧社會。(10月15日新華網)
著力社會建設、著眼民生改善,這是“和諧社會”提出以后黨中央不斷強調的重要問題。“社會建設”和“民生問題”的起步騰飛是一個國家發展程度的地標?!皩W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讓我們想起了《禮記·大同篇》中對理想社會的構建——天下為公。 就業是民生之本,求學是民生之基,就醫是民生之急,住房是民生之需,社保是民生之盾,收入是民生之源……十六大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歷程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黨和政府將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中國20多年的改革開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在經濟體制方面的改革更是舉世矚目。但是,民生改善相對滯后:一是最終消費率持續走低;二是反映民眾生活狀態最重要的幾個具體指標不容樂觀(譬如教育、醫療、住房三項支出占居民消費支出比例);三是城市困難群眾和尚未脫貧的農民等底層群體的基本生活狀態亟待改善;四是公共資源配置上的雙軌制帶來新的失衡。黨中央正視并高度重視這些新出現的民生問題,并開出了“社會建設”的新處方。為了更好地完成胡錦濤同志提出的“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六大任務”,我們尤需要處理好以下三對關系:
一是要處理好社會建設與政府責任的關系。眼下,提及“發展”,一些更多地想到獲得什么;提及“改革”,有些人可能會害怕會失去什么。“改革”與“發展”的這種價值背離恰恰在于我們對民生問題的改革上過多地依賴于市場。民生問題不是動不動拿市場經濟原理可以判斷得了的,也不是動不動擺出國際慣例就能解決的。人民群眾的吃穿住行、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以及基本教育發展問題,必須主要依靠政府來解決和保障,在公共財力定量的前提下,公共投入對于民眾不同層面需要的滿足應當按照梯度型滿足的路徑進行。社會建設,就是要在政府主導下回歸公共財政的“普善效能”。
二是要處理好社會建設與共享理念的關系。世界銀行《1991年世界發展報告》中指出:“對人民投資,如果這樣做是正確的話,將為持續發展提供最堅實的基礎。”發展,是以人為本的發展,這里的“人”當然是指全體人民,而不是少數人或利益集團。既然人民是改革發展的推動者,必然也當是改革發展成果的受益者。發展或者改革的核心價值就在于要讓全體人民共享社會發展果實。反思這些年的實踐,我們在推進改革進程時,有時偏重于民眾對于制度的承受力,而或多或少忽略了改革的基本宗旨和基本目的。當下而言,轉變政績觀,把社會建設與共享理念寫進執政黨的工作常態中,必將有助于全民民生的改善。
三是要處理好社會建設與科學發展的關系。民生問題實質就是發展問題:一方面,部分民生問題是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另一方面,民生問題的根本解決也必須靠發展。社會建設也是一種發展,但不能是單維的增長,因此,科學發展顯得更為迫切。
“社會建設”要為民生改善雪中送炭,更要錦上添花,而民生改善又必將激發起全體人民的建設激情與建設潛能,不斷地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更好更快地向前發展。 (鄧海建)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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