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醫保卡外借(別人用我們的醫保卡進行買藥、就診等)真的是個挺普遍的現象。 比如:家里老人沒有醫保卡,用我們的醫保卡去刷點藥、看個門診啥的。 有時候甚至連我們自己都沒注意到,這種日常生活中稀松平常的事,其實給自己的生活埋下了不少隱患。 最近,小張就遇到了麻煩事,在朋友的推薦下,他準備給自己投保重疾保險計劃,不想卻收到了保險公司的健康函,小張很看重這份保險,趕緊咨詢保險公司。 客服人員:先生您好,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到您? 小張:我的保險怎么回事呢?我身體一直很健康,為什么公司要求我去體檢不給我直接成功投保呀? 客服人員:先生您好,因為核保查詢到您在今年年初有關于乙肝的醫院就診記錄,所以公司在承保之前需要客戶先行體檢的。 原來,幾個月前,小張的父親患有乙肝一直身體不適,小張便陪同父親前往醫院檢查,剛好父親的醫保卡損壞無法使用,小張便用自己的醫保卡給父親掛號以及付費,因此,保險公司要求小張提供相關材料并體檢。 小張趕緊提供了父親既往病歷資料檢查報告,并配合保險公司進行體檢,因考慮到小張有外借醫保卡行為,存在醫療險理賠的風險,最終,經保險公司審核,重疾險標體通過,醫療險拒保。 由此可見,外借個人醫保卡,后果真的很嚴重! 01 醫保卡外借 有什么影響呢? 我們都知道,醫保卡上有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社保編號等重要信息,換句話說,醫保卡相當于我們的另外一個“身份證”,如果借給別人使用了,就算不是自己本人,那么相應的使用記錄,也依舊會記錄在個人名下。 醫保卡外借屬于違法行為 我們的醫保卡賬戶,一般分別兩部分: 70%,進入醫保統籌賬戶,由醫保基金統一調配; 30%,進入醫保個人賬戶,屬于個人,可用于在藥店買藥或支付門診費用等。 《社會保險法》第88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另外,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41條規定,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就醫、購藥,并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將面臨以下處罰: 暫停個人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 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如果只是用自己的醫保卡的錢,給家人買藥,用的是個人賬戶的錢,這并不構成違法,也算不上騙保。但如果將醫保卡外借給他人就醫用統籌賬戶的錢支付,則性質相當于騙保,屬于違法行為。 所以,醫保卡千萬不能隨意外借給他人使用,以免得不償失。 影響商業保險的核保和理賠 關于核保 保險公司規定,個人購買商業保險前需進行健康告知,如果長期且頻繁的購藥,并且未能提供相關病歷資料、也不能自證清白的話,保險公司在審核投保資料時,會認為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可能會拒保。 關于理賠 醫保卡的就診記錄是保險公司理賠的重要憑證。保險公司在收到客戶的理賠申請后,一般會調查客戶的門診及住院記錄。如果將醫保卡外借他人,剛好他人患有影響保單承保的既往病史的話,那么保險公司就會判定你為“帶病投保”,或者“未如實告知”,從而影響理賠申請。 02 醫保卡外借過 該怎么買保險? 想買商業保險,但醫保卡之前外借過,怎么辦呢? 由于醫保卡借用的個案差異大,具體案件還需具體分析,例如,把醫保卡外借給他人就診,那么別人的就診記錄也會相應的算在自己名下,如果是感冒一類小毛病,一般不會影響投保,但如果剛好是保險公司健康告知中提到的疾病,就可能會影響投保;另外,如果將醫保卡外借給他人住院治療,若其病史診斷不明確或疾病風險嚴重的話,保險公司審核評估后就可能會拒保。 因此,醫保卡外借過他人使用的,建議投保時一定如實告知個人的身體健康情況,并提供相關就診材料、證明材料等,保險公司會結合資料收集情況正常評估風險,經保險公司審核后,符合投保條件的,還是可以繼續投保的。 另外,如果保單已承保,則建議盡快前往保險公司做補充告知,由保險公司重新審核,以免自己白白交了多年保費,但患病時卻無法申請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