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21日訊(本網記者 陳楠)記者從省發改委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福建省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日前修訂出臺,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管理辦法》簡化了養老機構的分類,分為民辦、公建公營和其他養老機構(包括公建民營、社區養老服務組織、綜合養老服務組織等)共計三類。同時,《管理辦法》明確了收費調整間隔期,養老機構床位費、護理費收費標準調整間隔不得少于3年,伙食費標準調整間隔不得少于1年。 值得關注的是,《管理辦法》相比修訂之前,明確了我省養老服務收費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管理機制,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實行分類管理。政府僅對?;镜墓ü珷I養老機構提供的普通床位費和護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他服務收費由經營者自主定價。民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投資建設(PPP)等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或按委托(合作)協議確定。 針對特殊困難老年人群體,《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公建公營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咀饔?,優先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此外,《管理辦法》還明確了養老機構應享受的收費優惠政策,扶持養老服務行業發展。比如,所有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養老機構固定電話安裝費及通信費、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主終端基本型機頂盒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優惠政策,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