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航空“碳管制”不得人心
www.xpshebei.com?2012-02-09 17:49? 陳 建?來源:《經濟日報》 我來說兩句
歐盟征收航空碳排費并非直接減排手段;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實施范圍超越了歐盟的管轄權;此舉還違背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原則。對歐盟單方面、強制性征收航空碳排費的行為,至少35個國家以及國際民航組織等都表達了強烈的反對。 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要求,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中國、美國、俄羅斯、加拿大和印度等至少35個國家以及國際民航組織等,都對歐盟單方面、強制性征收國際航空碳排費表達了強烈的反對。業內人士指出,歐盟若一意孤行,將無助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歐盟之舉除了環保因素外,背后還有著更深的經濟和政治考慮。根據歐盟規定,從2012年1月起,凡降落在歐盟區域內的國際航班,都必須將其碳排放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這意味著歐盟以外的2000多家航空公司到達和飛離歐盟機場都要支付額外的航空碳排費。據業內人士預估,一旦航空碳排費開始征收,僅2012年歐盟就可以收取高達12億美元的“綠色買路錢”。而如果航空碳排費是以稅費的形式收取,則會直接進入歐盟“國庫”,如何使用就不是國際社會所能控制的。 通過航空碳排費標準的制定,歐盟不但能夠獲得巨大經濟利益,更重要的是可以奪得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領域的主導權。分析人士認為,把排放交易體系推廣到國際航空業只是歐盟戰略布局的第一步。一旦獲得成功,歐盟就會把區域性溫室氣體減排方案擴展到全球范圍,強化其在運用市場機制減緩氣候變化領域的優勢,彰顯其在解決氣候變化問題上的領導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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