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現能源替代的可行路徑
從目前看,包括資源密集型產業在內,中國工業將以顯著快于世界平均的速度向更有效利用資源和更清潔的方向升級。同時,中國的能源替代進程(新能源開發)也將以顯著高于世界平均的速度發展。但是,必須認識到,新能源開發本身依賴于傳統資源密集型產業的發展,新能源產業的崛起更離不開傳統產業的支撐。因此,新能源對傳統能源的替代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的發展,將成為中國未來工業發展中兩個并行不悖的客觀趨勢。
當前,由于世界仍處于化石能源的巔峰時期,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仍然是最經濟、易得和安全的能源,還有相當一段可開發利用的時期。近期以來,盡管研究替代能源的呼聲越來越高,化石能源短缺越來越明顯,但真正實現能源替代的歷史變遷,卻是一個非常艱巨并充滿矛盾的過程。因此,我國堅持新型工業化道路,必須解決三個關鍵問題。
第一,發展新能源必須跨越兩道門檻。其一,實現“能源凈收益”為正,即生產出來的新能源要大于為此而消耗掉的化石能源及其他資源。其二,接近并最終超越化石能源的經濟效率,即新能源的成本比化石能源更低。在跨越第一道門檻之前,新能源開發是得不償失的;而在跨越了第一道門檻而未跨過第二道門檻之前,新能源產業是缺乏競爭力的。因此,為了促進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國家應以補貼等政策進行必要的扶持。但在這個過程中,國家應加大監督力度,避免由此誘發的政策性尋租行為,從而導致實質性技術創新不足而虛耗社會資源。
第二,發展新能源必須著力于核心技術進步。迄今為止,新能源的許多關鍵技術及其產業化的技術路徑問題尚未解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缺乏有效技術支撐就進行盲目投資,風險很大。在新能源開發利用領域,只有真正掌握了最先進有效的技術,才能獲得能源替代的實質效果,也才能避免事與愿違的不良后果。當前,尤其要警惕發生核心技術缺乏、市場需求不確定而投資擴張過快的問題,這有可能會破壞實現實質性核心技術進步的市場條件,誤導能源替代的技術路線方向。
第三,發展新能源必須建立合理承擔成本的激勵約束機制。能源替代是一個必須付出巨大成本并具有較高投資風險的艱苦過程,新能源開發必須以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基礎,并以合理的成本承擔(分擔)體制為保障。特別是,能源替代的技術創新具有非常高的效益外溢性,如果沒有合理的體制機制和政策安排,就難以實現能源替代的實質性技術進步,甚至可能導致嚴重的行為扭曲和資源浪費。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