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完成承擔的兩個國家社科重點項目研究任務,我帶領課題組跑了7個縣。我的研究任務分別是怎樣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合作經濟組織既然是其重要研究內容,因此,在這次調研中,我們特別關注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皮包合作社”迅猛發展
我對我所跑的7個縣的共同印象是,自2008年始,從數量看,合作社的發展異常迅猛,增長速度幾乎都是成倍的。但深入調研后,我們發現,在這些合作社中,“真合作社”十分少,多是“偽合作社”。根據我們的調查,“皮包合作社”的“皮包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從創設看。這種合作社是空殼的,沒有自有資金,甚至社員沒有入股或象征性入股,“注冊資金”多是假的或虛的;也因如此,這種合作社一般都沒有自己的財務;某縣的農委主任就告訴我:鑒別真假合作社的一個有效辦法就是看它是否有自己的賬本。
其二,從組織看。這種合作社從形式上看,組織機構是健全的,也有理事會、監事會等名堂,但其實際控制者往往是某個“能人”、“大戶”或“老板”,真正的農民合作十分鮮見。
其三,從管理看。這種合作社往往也有一系列管理制度貼在墻上,但通常是不執行的,不要說“民主管理”,社員“開會”都很難得。
其四,從運營看。許多空殼合作社是不運營的,有些合作社雖然是運營的,但實際上是“公司+農戶”模式或協會性質組織套上合作社外衣,搞點技術服務或培訓而已,看不出“統一經營”的跡象,更體現不了市場議價能力,也沒有二次分配或返利這一說。
地方政府何以能容忍“皮包合作社”
在發展合作社過程中,一方面,政府的參與或推動將節約合作社的組織成本,促進合作社的興起與發展;另一方面,政府權力又往往是個人權利最大和最危險的侵害者,它的積極性的發揮有可能致使合作社的發展結果事與愿違,其主要表現在:
第一,合作社數量超常增加。如前所言,在這些地區,合作社數量幾乎都是在很短的時期內成倍增長的,如果沒有政府這個“看得見的手”發揮作用,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縣鄉干部普遍“頭痛”。他們的抱怨是:我們知道政府不應該直接介入,但我們不干則合作社就很難搞起來——許多合作社正是由縣鄉科技干部領頭搞起來的,而且他們也已經意識到,已經搞起來的許多合作社往往“不像那么回事情”。
第三,許多農民漠然。一些合作社是搞起來了,可是農民對它漠然,甚至一些參加了合作社的“社員”也不明白合作社到底是什么。“合作”成了政府和鄉村精英們的事情,普通農民漠不關心。給人的感覺是,農民們“被合作”了。
第四,合作社走樣了。如前所言,“皮包合作社”已經泛濫,有點像樣子的少數“真合作社”也不完全按照合作社的基本原則組建、管理和運營。讓人滿意的合作社鳳毛麟角。
該換換執政思維了
農村基層干部確實為合作社的發展作出了努力,但他們努力的效果卻不盡人意,這里面有沒有一些“中國特色”的原因?
之所以如此,與中國的“壓力型行政體制”有關。今天,合作社發展之所以有如此亂象,“壓力型行政體制”功不可沒。“壓力型行政體制”在政府日常工作中最常見的表現就是:一窩蜂、搞攤派、分任務、下指標。我們發現,上級要求下級在一定期限內必須發展出多少合作社來,并且搞評比,獎“先進”,罰“后進”。如此一搞,“皮包合作社”還怎能不如雨后春筍呢?
再次,還要指出,之所以如此,與鄉村精英合謀有關。這里講的鄉村精英既包括基層干部,也包括“鄉村能人”。基層干部要實現“壓力型行政體制”下必須完成的政績,而“鄉村能人”則眼盯著合作社可能有來自政府的“好處”,二者一拍即合。于是,受利益驅動,“能人”們紛紛期望把他們的企業、協會包裝成合作社。
最后,不得不說,之所以如此,與地方政府的發展沖動有關。GDP的多少不僅僅是表現政績的“光輝數字”,也是決定地方政府可用財力的“真金白銀”。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當然是“不惜一切手段”發展經濟。很自然地,合作社也就被地方政府當作“手段”急功近利了一把,讓合作社承擔起詮釋“硬道理”的歷史使命。地方官員們一廂情愿地認為:盡快把合作社搞起來,農業就規模化、現代化了,于是經濟就發展了。
(作者為安徽大學中國三農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責編/王慧 美編/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