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原州長楊紅衛涉嫌吸毒、受賄、生活腐化,被開除黨籍一事,再次引發人們對干部德的關注和思考。干部之德屢屢出問題,人們不禁要問,像楊紅衛這樣道德敗壞的人,能藏身官場不被發現,干部之德究竟該怎么考?
平心而論,相對于考量干部的才而言,要考好干部的德,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德具有隱蔽性、復雜性的特點,既難看得見,又難摸得著。從多年來查處的“楊紅衛們”身上,我們不難發現,這些人都是官場上的高級化妝師,把才的光鮮面充分放大,把德的丑惡面蓄意掩藏,以假德亂真德,蒙蔽組織,欺騙群眾,因此往往得以“帶病提拔”,蒙混過關。
盡管人們并不否認官員德的重要性,甚至對官員的德有著比一般公眾更高的要求和期盼。但在實際工作中,對于德的把握卻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對干部德的考量也是遠遠不夠的。一曰失之于軟,缺乏硬性指標,對德的考評是附帶性的,似有卻無,說無卻有,考核結果往往得不到真正運用;二曰失之于空,標準寬泛,大而劃之,千人一面,以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等標準語言一帶而過;三曰失之于弱,沒有突出干部德的特殊規定性,把一般的職業道德要求作為干部德的要求,有意無意地回避了干部的政治品德、個人私德等更高要求;四曰失之于虛,肯定的多,否定的少,沒有真正考出德的不足來,即使有時考出了這樣那樣的問題,也大多是個人性格、工作作風方面的,往往無關痛癢、不傷要害。由于上述種種原因,實際上德才分離、重才輕德、以才掩德、甚至因才廢德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地存在。
翻看歷史,其實我們并不缺乏重德的文化和傳統。古人甚至把官員的德放到關系國家興亡的高度來認識,認為“德,國之基也”。但認識歸認識,囿于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古人對于官員德的考量方法和手段卻是十分局限的,遠不如其關于德的價值的闡發對今天更具有啟發意義。
西方社會和公眾對公務員和政治人物的德也很看重,政府大多通過立法等形式對公務員倫理規范和行為準則作出明確規定。我國香港也有“公務員品行總則”,提出了比法律要求更高的道德標準,規定公務員不得有任何令人懷疑公務員隊伍是否公正,或令政府聲譽受損的活動或行為,否則將受到紀律處分。但無論西方還是香港,在公務員德的正向考量上,似乎也沒有太多好的辦法,倒是廣泛的社會監督和無所不在的輿論監督,發揮了至關重要的反向考量作用。失德行為的被頻頻舉報或曝光,無形中筑起了一道堅固的道德防線,受到了警示教育的奇功。
今天我們之所以覺得考德難,問題在于干部的德看不見、摸不著。要讓干部的德看得見、摸得著,最可靠、最行得通的辦法就是堅持走群眾路線。要把群眾作為放大鏡、顯微鏡和“照妖鏡”,利用群眾的眼睛來察德,參照群眾的標準來評德,借助群眾的智慧來樹德。只有群眾參與了,把干部的德置于群眾的眾目睽睽之下,任何失德之行、敗德之人都是難以藏身的,德的考實考準才會有根本保證。問題的關鍵仍然在于,如何讓更多的圈外群眾參與而不是少數圈內人參與,如何更好地發揮群眾的反向監察作用而不是依靠個別部門的常規考察。解決了群眾參與的問題,考好干部的德,至少可以說成功了一半。
近年來,不少地方在考量干部的德上,可謂煞費苦心,不斷增加程序、細化指標、層層加碼,用量化的辦法來考量干部的德,導致指標體系和考量程序日益繁瑣,而量化結果并不能準確反映干部德的實際,難以讓干部群眾信服。事實上,人的德行縱有高下之分,但究竟高多少、下幾分是難以簡單地用數量來論定的。因此,不妨把量度的標尺交給群眾,即使少了一些繁瑣的工具和程序,得到的結果恐怕反而更接近干部德的真實。 (作者單位:江蘇省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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