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安全主要源于內部要素不成熟
目前,我國文化產業處于快速振興的戰略性短缺階段。據測算,在人均3000美元的發展水平上,我國的文化產業大大低于世界各國平均發展水平,僅及其五分之一左右。
在這個階段,產業安全問題隱患并不是外部因素的威脅,主要是內部要素的不成熟。第一,資本供給短缺。資本約束一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問題。近年來,國家加大了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的力度,但是仍然不能滿足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需要,一些中小型文化企業融資難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第二,技術落后。文化的產業化依賴于技術,包括文化產品的制造技術、傳播技術、展示技術和經營管理技術等。第三,創意能力低。文化產業是內容創意產業。我國文化資源極其豐富,但得到產業化的文化創意卻不多。第四,人才缺乏,尤其是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匱乏,導致文化產品的市場運作能力低。
我國文化產業安全問題逐漸顯現。一是文化產業自身的泡沫化現象嚴重,效益非常低,投入與產出不成比例。二是文化產業有效供給嚴重不足,總量上供需缺口較大。這為外國資本和外國文化產品的進入提供了需求空間。三是文化貿易的安全隱患突出。我國文化貿易一直有很大的貿易逆差,出口多為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產品,對文化的承載力有限;進口的卻是出版、表演藝術、電影電視等文化內容,極大地宣傳了西方文化。
維護文化產業安全提高文化軟實力的對策建議
第一,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實現文化產業要素安全。加強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繼續完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廣泛吸收社會閑散資金,解決中小文化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文化產業相關技術的研發工作,對企業進口文化產品生產設備的給予關稅優惠。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大力發展版權產業,控制創意源頭,提高創意能力。積極創造條件,有計劃地培養一批有文化、有素質、有能力的文化產業創意人才、營銷策劃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復合型人才。
第二,實施產業分類指導,實現文化產業結構安全。重點支持文化創意、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產業。通過實施文化產業重大項目,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培育骨干文化企業等措施,帶動上述文化內容產業的發展,鼓勵這類企業走出去,提高這些產業產品的出口比重。繼續支持文化用品、設施及相關文化產品產業的發展。
第三,做強骨干文化企業,實現文化產業組織安全。著重扶持具有市場領導地位或潛力大的文化企業,鼓勵這些企業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通過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積極“走出去”,培育其發展成為文化跨國公司。在骨干文化企業做強的基礎上,實現由文化內容提供業、文化經紀業、文化產品制造業、文化傳播業、文化產品銷售業構成的整個文化產業鏈的整體優化,并以此為基礎實現文化產業集群式發展。
第四,制定產業保護政策,實現文化產業貿易安全。借鑒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保護文化產業的經驗做法,對文化產業給予不同形式的支持,可以設立專項基金,或通過直接贊助、補貼、稅費優惠、信貸優惠等途徑支持本土文化企業發展。要積極支持文化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出口業績優秀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品制作團隊給予獎勵。文化貿易方面,在WTO協議框架下適當地采取技術貿易壁壘或綠色貿易壁壘等保護措施,為國內文化產業的發展贏得時間。另一方面,學習韓國經驗,通過輿論宣傳等影響國民的消費偏好,培育國民對本土文化產品的認同感。
(作者單位:長沙理工大學本文系國家社科重大項目“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中國服務業產業安全研究”階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