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瑩/圖 新華社發
在以和平與發展為主題的當今世界,文化安全對于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在一定意義上已遠遠超過了經濟安全和軍事安全,文化軟實力成為了各國政府的重大關切。我國自2009年9月出臺《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之后,文化產業得到了空前發展,但是產業安全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文化產業具有意識形態功能,必須未雨綢繆,先期謀劃,在產業振興階段就要適時構建產業安全維護機制,以提高文化軟實力,確保國家文化安全。
文化產業安全是基于文化安全的一種產業發展狀態
文化產業的本質是文化的產業化,既具有產業經濟功能,還具有意識形態性。在經濟功能方面,文化產業安全強調產業經濟系統的發展安全,即在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產業配套、企業戰略與同業競爭、政府支持這五個方面都能在國內環境下實現耦合共生。進而,一些外來要素如外商直接投資、外來文化產品等對本國文化產業不會構成威脅,本國資本擁有文化產業發展的控制權。2008-2009年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文化產業逆勢上揚的現象表明,文化產業是工業化中后期階段的經濟發展方向。從這個意義上說,確保文化產業的安全,就是在未來實現支柱產業安全和國家經濟安全。
在意識形態功能上,文化產業安全是指通過產業層面構筑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國家主流文化安全。文化產業直接面向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必定會影響到國家主流文化和核心價值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隨著發達國家文化商品、資本和技術在全球的流動,西方發達國家的文化將在全球傳播。而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的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思想觀念發生深刻變化,主流價值觀受到強烈沖擊。因此,文化產業發展必須要服務于文化安全這一目的,建立文化產業安全“防火墻”。
提高文化軟實力要以維護文化產業安全為抓手
文化軟實力是指一國文化對本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影響力以及對他國的吸引力。文化軟實力的作用表現在兩方面。一是作為人類生產力的組成部分,文化生產力本身就能夠通過生產文化產品提升國家綜合國力。隨著人們收入增長和精神生活日趨豐富,對文化產品的需求會更加旺盛,文化在國家綜合國力中的地位也更加重要。二是文化作為制度經濟中的一種非正式約束,通過對經濟行為的“軟約束”功能進而影響到經濟發展。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并越來越頻繁與其他經濟體發生交流和競爭時,文化對經濟發展的制約和影響作用就會愈加明顯。
文化產業是國家文化軟實力的重要表現。經濟全球化時代,文化核心價值觀的傳播,文化軟實力的提升都不能離開大眾的、流行的文化產品。如果文化產業不安全,文化軟實力就無從談起。從另一角度看,要提高文化軟實力,必須維護文化產業安全,并以此為著力點。文化事業不受市場經濟規律支配,在“文化走出去”進程中的作用有限。因此,文化產業在構建文化軟實力中應承擔起重要的支撐作用。而文化產業的大發展必須是基于產業安全的基礎之上的。通過維護文化產業安全,實現經濟與文化的良性互動,提升文化的生命力與創造力,提升文化的傳播力與影響力,宣傳社會主流意識形態和核心價值觀念,提升文化的凝聚力與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