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是否可控?
隱患局部存在,總體上安全可控
城投債交易遇冷,地方債發行出現部分流標……一些地區和行業存在的債務規模較大、債務負擔較重等風險隱患,近段時間引來一些擔憂,但個別單位出現的償債困難或風險隱患,并不構成系統性或全局性的風險。
7月28日,山東省審計廳公布的數據顯示,至2010年底,山東省市、縣兩級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為37.44%,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債務率為46.15%,低于國際普遍采用的100%的警戒線。
“從總量上來看,山東省地方債為4752.19億元(不含青島),占全國地方債務總額的4.4%。這與山東經濟大省的地位和經濟發展速度是匹配的。”山東省審計廳副廳長黃利明說。
而在中部地區的安徽,至2010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為35.49%,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為48.05%。
從審計結果看,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至2010年底,我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如果按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
再從債務余額與政府可支配的公共資源對比來看,除財政收入外,我國地方政府擁有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可變現資產比較多,可通過變現資產增強償債能力。
事實上,30多年來,地方通過自身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償債能力不斷提高,償債條件不斷改善,逾期違約率一直處于較低水平。
在不少專家看來,地方債務真正讓人擔心的,是其運行存在一些不規范問題。例如,大部分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數量多、管理不規范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地方已經意識到這一點,并著手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
健全嚴密、規范的政府新債控制機制。安徽合肥、蕪湖、馬鞍山、銅陵、蚌埠等市成立了政府投資管理委員會,對政府債務統一歸口管理。重慶2010年首次將區縣領導班子的債務管控水平納入區縣實績考核,建立了債務風險指標預警機制等,區縣債務規模增長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2010年和2009年債務規模基本持平,債務率始終控制在100%以內。
建立嚴格、有效的政府債務存量消化機制。2007年,安徽省全面開展化解縣鄉政府性債務,省級財政共安排近7億元資金予以獎補。重慶市政府去年下發文件,明確了“消除鄉鎮債務、控制區縣債務、優化市級債務”的分類管控政府性債務管理總體思路。
構建穩定、可靠的政府到期債務償還機制。截至2010年底,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及14個市政府建立了償債準備金制度;山東有10個市本級和27個縣建立了償債準備金制度,全省的償債準備金已達到71.27億元;“十一五”期間,安徽省合肥市本級財力安排用于償債風險準備的資金超過200億元。
從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到研究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中央堅持統籌近期和長遠,兼顧治標與治本,提出了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一攬子”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