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扎實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客觀上要求在規范化上多下功夫,讓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同時又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在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過程中,山東省青島市委著力推進學習組織、學習要求、學習方式的規范化,使學習由“軟任務”變為“硬任務”,取得了較好效果。
著力推進學習組織規范化。學習型黨組織強調的學習是一種組織化的學習,它不僅是一種個體行為,更是一種團體行為、組織行為。在組織化學習中,廣大黨員相互啟發、相互激勵,在共同學習中提升學習實效,從而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為此,必須有規范化的學習組織。著眼于推動學習組織規范化、充分發揮全市各級黨委中心組的示范帶動作用,青島市委首先抓好中心組組成的規范化,明確規定黨委中心組主要由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可根據學習需要適當吸收有關人員參加;黨委(黨組)書記任中心組組長,主持集體學習研討,指導和檢查中心組成員的學習;黨委(黨組)分管宣傳思想工作的負責同志任中心組副組長,配合組長抓好學習的組織工作;黨委中心組學習秘書的主要職責是做好草擬學習計劃、提供有關學習資料、安排學習研討和交流、負責考勤和記錄等服務工作。在此基礎上,抓好中心組學習安排的規范化。每年年初都對市委中心組和市直黨委(黨組)中心組的理論學習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部署,并在年終進行考核總結;從2009年開始,以安排表的形式按月對市委中心組全年學習的內容和要求進行細化,以便于對照落實;對市直黨委(黨組)中心組也明確規定了學習專題和學習要點,加強學習指導。學習組織的規范化,為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著力推進學習要求規范化。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的重要途徑。因此,對于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來說,學習并不是可有可無的興趣愛好,而是一種不可推卸的政治責任。但是,如果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學習只提原則性要求而缺乏硬性規定,就容易導致“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青島市委著力推進學習要求規范化。一是規定黨員干部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情況制定年度自學計劃。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發揮帶頭作用,每年至少系統閱讀2本理論著作并做好學習筆記,至少撰寫1篇理論文章或學習體會。二是規定黨組織必須進行每個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的集體學習研討,并要求集體學習時圍繞主題設計實施方案,突出重點發言,開展學習討論,進行學習講評。三是規定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至少有60天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至少撰寫1篇調研報告,并組織學習交流,促進成果共享。四是規定領導干部每年至少給分管部門、單位或工作聯系點的干部職工作一次學習輔導報告,并將中心組學習秘書納入市委黨校主體班次進行專門培訓。學習要求的規范化,為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規范化提供了重要保證。
著力推進學習方式規范化。學習方式對學習效果有著重要影響,良好的學習方式往往能使學習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和黨員隊伍實際,在運用好過去組織學習的有效方式基礎上,結合實際探索富有時代特點的新方式,推進學習方式規范化。青島市委的做法有:一是推進輔導促學。圍繞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應該學習的主要內容,及時向全市領導干部推薦學習書籍;每月編印1期《理論學習通訊》,作為全市黨員干部學習的輔助資料;試辦《動態》雜志,每兩周1期,著重介紹與理論學習相關的熱點問題以及前沿觀點。通過這些舉措,使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學習更富針對性、更具時效性。二是推進調研促學。要求把調查研究貫穿于學習全過程,深入改革發展實踐,研究解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每年在全市三級黨委中心組成員中開展主題調研活動,并對調研成果進行評比表彰。通過調研促學,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切實發揚了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不少調研成果對科學決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推進宣講促學。將緊密結合實際的宣講作為促進學習的有效方式,建立外請專家輔導、內部相互交流和深入基層宣講的工作體系。比如,開設“和諧與卓越論壇”,邀請專家學者就事關青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開展研討;市委講師團以打造“青島講壇”宣講品牌為抓手和載體,宣講的內容既包括黨的理論創新成果,也包括改革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新知識新技能,受到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