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成為韓國、巴西經濟發展的分水嶺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人均GDP在3000―10000美元之間的中等收入國家,在邁向人均 GDP在1萬美元以上高收入國家行列時,由于經濟發展仍然過分依賴外部因素,不能順利實現發展方式轉變,導致新的增長動力特別是內生動力不足;同時,經濟快速發展中集聚的社會矛盾在此時期集中爆發,貧富分化和貪污腐敗嚴重,社會各種矛盾不斷涌現并難以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進入停滯徘徊期。
從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經驗看,二戰以后世界許多國家經過努力,都先后進入中等收入國家之列。在中等收入的發展階段上,引發國家之間產生分化的因素很多,包括資源環境狀況、改革與調整的進程、社會穩定程度以及國際市場的影響等等。但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與本國國情和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科技戰略的制定與實施,以及與之緊密關聯的產業和創新體系建設。
從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開始,韓國和巴西逐漸走上了兩條不同的發展道路,在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綜合國力等方面顯示出越來越大的差異性。20世紀90年代以來,韓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高速增長,1995年達到11496美元,僅用8年時間便成功突破“中等收入陷阱”,實現了經濟社會的重大轉型;2008年韓國人均GDP更是達到20530美元,躋身高收入國家和發達國家行列。與此對照的是,巴西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人均GDP長期在5000美元以下徘徊。
科技創新成為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核心要素
1.實施科技優先發展的國家戰略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決條件。上世紀90年代,面對國家競爭力提高日益依賴科學技術和國際技術轉移環境逐漸惡化的形勢,韓國政府為了減輕對發達國家的技術依賴度,進一步豐富和發展“科技立國”戰略,開始重視發展本國的高新技術產業,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進入21世紀,為了應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科技競爭格局,韓國政府又提出“第二次科技立國”戰略,核心內容是從“引進、模仿”創新轉為“創造性、自主性”創新。2011年初,韓國知識經濟部公布了2020年產業技術創新戰略思路,提出要實現從“快速跟蹤”戰略到“領跑者”戰略的轉變,并實施“獨一”未來成長戰略。總體而言,面對轉型的巨大壓力,韓國將科技發展置于國家發展的優先位置,通過持續增加研發投入,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和應用先進適用技術,不斷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從而提升韓國重點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與韓國實施“科技立國”戰略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轉型不同,巴西奉行“華盛頓共識”從而走上了新自由主義道路。巴西政府通過大量吸收外國直接投資,并大舉借債,試圖由上而下地推進工業化,發展本國經濟。經濟增長過分依賴外資的結果是,跨國公司完全占領其高端產品市場,這使得巴西幾乎放棄了獨立的科技、產業和創新政策,逐漸淪為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附庸。由于缺乏必要的公共財政支持,巴西無法促成以微電子技術為核心的新產業集群的興起,并進而實現以技術革新帶動新一輪的資本積累。科技進步和創新在巴西新自由主義的國家戰略中缺乏有效定位,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巴西的出口仍集中在傳統產品,如農產品、農產加工品、礦產品上,產業結構的低水平重復導致了經濟發展的低水平徘徊。
韓國、巴西兩國政府對科學技術發展的不同態度可從兩國R&D投入強度比較中得到充分佐證。20世紀80年代韓國、巴西R&D投入強度起點的差距并不大;但隨著韓國“科技立國”戰略的確立實施,韓國研發投入保持了持續高速增長態勢,并于2007年達到3.47%,超過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反觀巴西,長期以來科技進步與創新不受重視,R&D投入強度始終在1%以下徘徊。韓國、巴西人均GDP增長曲線與R&D投入強度增長曲線的耦合性充分顯示,研發投入、科技發展與經濟增長存在正相關,科技優先發展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決條件。
2.保護和強化企業自主創新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動力。韓國對保護和強化本土企業自主創新始終保持著高度關注,并對外資有可能對本國創新能力的侵蝕也始終保持著高度警惕。長期以來韓國政府提倡企業通過反向工程來分解研究外國資本貨物的技術,反向工程活動與R&D活動有很強的共通性,這為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韓國走上自主研發道路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在新自由主義思潮的沖擊下,巴西的自主創新能力遭到極大削弱。研究機構有的被私有化,有的則改變了科研的計劃,這導致大量的科學研究支出被削減,以及本地創新網絡的缺失。解除管制、私有化以及洶涌的企業合并、兼并浪潮的結果是巴西本國的研究開發機構被棄置,而被代之以從跨國公司進口技術。就產業發展而言,巴西不以追求自主創新和自主品牌為政策目標。以汽車產業發展為例,巴西采取的方針是,通過出讓國內市場來換取國際投資,鼓勵跨國公司入境投資設廠,不追求“民族汽車品牌”。雖然增進了居民福利、節省了技術研發費用、減少了投資風險和市場風險,但其付出的代價是,阻礙了本國自主創新和自主品牌的發展,本國汽車產業和汽車市場被跨國公司所控制,成為依附型產業。巴西這種僅停留于利用外生性后發優勢的產業發展政策,雖能在短時期促進GDP的快速增長,但經濟發展一味地依靠外來資本的刺激,缺乏自主創新的內生驅動,在某種程度上,只是發達國家企業車間的搬遷和延伸。
3.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創新體系建設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制度保障。韓國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過程中最顯著的特點是,通過強有力政府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促進不同創新主體,包括大學、科研院所和產業界的緊密聯系。
相對于韓國面向經濟發展來構建技術創新體系,巴西缺乏一種將科學技術成果應用于經濟和社會領域的創新機制。2004年以前,巴西法律禁止政府直接資助公司的創新行為,也不允許公司雇傭大學研究人員,這樣不僅創新主體自身的能力建設沒有受到重視,主體間的交流互動和銜接更被制度所束縛,這些都是中小企業創新的重要障礙。近年來巴西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大學與企業合作的法律和政策,旨在將科研成果應用于經濟和社會領域。然而,這種矛盾是歷史積淀下來的,制度性缺失不可能一朝一夕加以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