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通過提高研發與教育經費占GDP的比例,是否就可以實現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從特定時間斷面的國際對比來看,這貌似是對的。但問題在于,一個國家到底是因為有了支持創新的制度關系從而培養提高了創新能力、誘致了相應投入的增加;還是因為在各個相關部門增加了投入,國內的創新能力就自然提高了、創新系統就自發形成了?如果將此問題求于實證,比如,是否通過擴大某一領域的工程教育規模就能提高相應工業的創新能力?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否則中國汽車工業早就應該騰飛了,因為我國數十年來一直在大力培養汽車專業大學生;但中國汽車工業在20世紀80-90年代卻陷入了對國外技術的長期依賴,其時本土工程師幾乎沒有機會從事產品創新。
因此,探索創新型國家的建設,我們首先得系統地考察與創新相關的制度關系。“國家創新系統(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就是這樣的一種研究范式,它把一系列與創新的產生、選擇及擴散①相關的行為者所構成的網絡作為研究的中心對象。研究各個社會子系統之間,包括科學、技術、文化、政治及工業等,如何產生協調(Congruence)而促進創新,或者如何因不協調而妨礙了創新,是該范式的核心(Freeman, 1995,2002)。
在過去的20多年中,國家創新系統范式對學術界、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產生了重要影響,并被延伸到不同的分析層面上,如區域創新系統、產業創新系統等。但人們也存在一些誤解誤用,比如認為對與科技活動相關的各部門(包括表征部門間流通的賬戶)的計量分析、及在不同國家之間的計量對比,是考察國家創新系統的一種有用手段。但倘若簡單地通過各部門計量分析,就建立對“制度-創新”關系的因果推理,或決策者根據賬戶計量的國際比較就直接推出提高本國創新績效的方案,而忽略了制度研究和歷史研究,那就是對國家創新系統范式的誤解誤用。
二、國家創新系統范式的源起
學者們普遍認為,國家創新系統范式是1987年由Freeman在對日本與英國的比較研究中首次明確提出的。國家創新系統范式在20世紀80年代的出現,應歸因于兩個背景:
首先,是對創新的微觀研究的進展。自熊彼特(Schumpeter, 1943)以來,熊彼特主義者已對技術創新進行了深入研究。在20世紀80年代,研究主題之一是與創新相關的不同制度性行為者(institutional actors)之間的互動。探索不同行為者之間的互動是理解新知識的產生、專業知識與通用知識的關系以及基于緘默知識的協調能力的關鍵,也是理解長期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Pavitt, 1984; Lundvall,1985; Nelson,1990; Pelikan,1988)。
其次,是對差異化的增長現象進行解釋的需要。20世紀70年代,日本在爭奪全球工業領導者的地位,韓國等新興工業國也開始快速發展。相比之下歐美發展緩慢,部分原本領先的國家甚至明顯失去了在工業制造環節的競爭力。這對于歐美學者而言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問題。
不同國家經濟的增速差異,于經濟史研究而言是一個傳統命題。但主流經濟學單純強調資本與勞動力等要素的解釋模式,比如關注低工資、市場保護、要素價格扭曲等,對解釋增速差異的說服力極有限(如Krugman, 1994)。在這種情況下,經濟學界出現了一系列研究發展“趨同”(convergence)的文獻(如Baumol, 1986等)。主流經濟學家們還嘗試通過把技術在增長模型中內生化來構造“新增長理論”(Romer, 1986; Lucas, 1988),強調無形資產的作用(World Bank, 1991)。但這種努力只是姍姍來遲地把經濟史學家與熊彼特學者的傳統共識給數量化而已;并由于忽視了創新的不確定性、組織與制度等變量而缺乏實證解釋力。
另一方面,在見證了日本等國家的長期高增長后,在不少國家的學術界和政策制定圈內形成了一種“技術國家主義”的思潮,即認為一國的技術能力是可以通過國家行為構建的(Nelson, 1992)。結合當時高技術產品貿易的國際沖突,這種思潮引起了決策界的高度關注(如Tyson, 1992)。
在這一背景下,曾經的主流經濟學家,“增長核算”研究的先驅,Abramovitz(1986)摒棄了把資本與勞動力作為核心解釋變量的傳統,認為是社會能力(Social Capability)的異同導致了各國在有利于技術進步的制度變遷上的差別,從而帶來了增長差異化。
國家創新系統范式就是在此背景下產生并迅速擴散的。Freeman(2002)把自己首倡的這一范式描述成系統性的“社會能力”研究。盡管Freeman與Abramovitz的分析框架都強調制度對技術進步的影響,但兩者存在顯著差異:“社會能力”僅僅列舉了教育水平、社會信任等等一系列因素,但卻沒有把這些因素系統化,因而Abramovitz的框架只是通過一系列社會因素來影射而非直接探索各國的制度環境;而國家創新系統框架則直接通過歷史分析來探索各國促進技術進步的制度安排變遷,探尋不同行為者之間的互動。
在這里,我們以Freeman在1987年的著作來呈現國家創新系統范式的特點:Freeman認為技術范式的躍遷帶來了新技術與各國原有制度框架之間的沖突;相比歐美各國,日本雖然并沒有為20世紀70年代的ICT技術革命貢獻核心的技術發明,但其國家創新系統有極強的消化吸收外來技術、通過持續改進來培育本土創新的能力,因而率先抓住了技術范式躍遷的機會。其中,日本政府起到了協調作用,且其政府相關機構在人員、咨詢服務以及協調工作方面與工業界發展出了深刻互動;主銀行制度(Main bank)促成了特殊的工業結構,不同企業能協同完成系統性的學習目標;企業聯合體把工廠當作系統性的工業工程的實驗場,使逆向工程不僅能順利開展還可獲得持續的改進;而政府、經連會(keiretsu)及財團結構的協同則起到了消滅低效率企業,扶持有競爭潛力企業的作用;政府和工業界大力投入于教育與終身培訓,藍領白領之間差異被廢除,終身雇傭制度和“共同體”式的企業文化,為這個系統提供了技能基礎。當然,日本這一時期的創新系統不是突然出現的,它沿襲了二戰前政企互動傳統,并在戰后學習大規模生產技術的過程中在摩托車、煉鋼、化工等行業的發展中得到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