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是西藏地方歷史上一個劃時代的轉折點,也是中國現代史和中國革命史上的一個重大歷史事件。以和平解放為歷史起點,60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在中央的特殊關懷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通過各族干部群眾的艱苦努力,西藏經濟社會駛入了跨越式發展的快車道,正在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道路。
和平解放是西藏社會前進的必然選擇
和平解放前的西藏,實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始于公元10世紀,至公元13世紀前后已普遍確立。西藏的封建農奴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政教合一,即世俗的政治權力與藏傳佛教的神權緊密結合,對農奴和奴隸實行人身和精神上的雙重控制和壓迫。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基本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而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卻極少占有土地和其它生產資料,沒有人身自由,不得不依附于領主的莊園為生或充當世代家奴,遭受強制的烏拉差役、租稅和高利貸三重剝削,生活在死亡線的邊緣。舊西藏的法典把人分為三等九級,下等人觸犯了上等人就要處以刑罰。可以說,和平解放前的西藏,社會制度十分落后,等級森嚴,廣大農奴沒有基本的人權可言,個人命運極其悲慘。
和平解放前的西藏,封建農奴制嚴重阻礙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其落后的生產關系嚴重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舊西藏,原始落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占絕對優勢,僅有的手工業生產基本上屬于家庭副業性的生產,產品主要是滿足農奴主的需要和農奴的生產生活的需要,而不是為了出售;農牧區產品的交換也只在一定季節性的市場,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進行,城鎮商業主要是供應僧俗領主生活和宗教活動的需要。把持著西藏地方統治權的政治集團——“三大領主”只顧榨取人民的血汗,根本不顧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以及人民的生存狀況。
西藏對外封閉,與世隔絕,社會結構單一,流動性極低,基本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社會事業發展。宗教文化取代了教育以及其他文化,極大地禁錮著人們的精神意識,整個社會處于僵化窒息的狀態。正如已故的全國政協副主席阿沛·阿旺晉美所言:“那個時候,我和一些上層開明人士都認為照這樣子下去,用不了多久,農奴死光了,貴族也活不成,整個社會就得毀滅。”
社會呼喚著變革,人民盼望著解放。然而,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無力變革西藏社會,地方政府也無能變革西藏社會。在長期、殘酷、愚昧的統治下,人民尚未根本覺醒,既不能承擔變革社會也不能承擔解放自己的重任。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才改變了中國社會和各族人民的命運,也為西藏社會和西藏人民命運的改變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