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在我國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產生、形成和完善的。90年來,這一制度為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的重要時刻,回顧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不斷取得革命、建設和改革勝利的歷程,重溫各民主黨派和中國共產黨同心同行、肝膽相照的歷史,具有特殊意義。
一
■中國共產黨多黨合作理論是在中國革命的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新中國成立后,各民主黨派走上了新的歷史道路,成為在中共領導下參加人民政權的參政黨。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開始作為我國的政治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起來。
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不斷總結中國革命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和教訓,根據中國革命和建設實踐的需要,把馬克思主義政黨學說創造性地運用于我國政黨關系和政黨制度領域,創立了中國共產黨多黨合作理論。中國共產黨多黨合作理論是在中國革命的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期間經歷了從1922年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的“建立民主主義的聯合戰線”思想到1935年遵義會議召開的孕育時期,以及從遵義會議到實現第二次國共合作的初步形成時期。1940年1月發表《新民主主義論》開始,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多黨合作思想開始逐步走向成熟。此后,先后發表的《新民主主義的憲政》、《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在陜甘寧邊區參議會的演說》、《論聯合政府》、《論人民民主專政》等一系列文章、黨內指示、黨的代表大會報告等,全面闡述了新民主主義社會實行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思想、“三三制”原則和成立民主的聯合政府等重要思想,由此,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多黨合作思想進一步成熟。1948年4月,中國共產黨提出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得到了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熱烈響應。經過充分的籌備,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正式確立。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成為領導全國政權的執政黨,各民主黨派走上了新的歷史道路,成為在中共領導下參加人民政權的參政黨。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開始作為我國的政治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起來。在這個時期,中國共產黨繼續堅持并發展了同各民主黨派的合作。從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委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有相當數量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擔任領導職務。我國8個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參加了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了國家政治生活中重大問題的協商。在建國初,各民主黨派積極參與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鎮反等政治運動,在反對國內外敵人的斗爭中,繼續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發展,各民主黨派在協助國家宣傳貫徹各項方針政策,發揚民主,調整關系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監督作用。1956年社會主義改革基本完成以后,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共產黨及時總結了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合作的成功經驗,提出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為社會主義時期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奠定了基礎。1957年下半年以后,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各民主黨派在反右和國民經濟暫時困難時期,和全國人民一道經受了嚴峻的考驗。此后,又經歷了災難性的“文革”,各民主黨派雖受到嚴重摧殘,卻始終沒有動搖接受共產黨領導和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選擇和決心。
二
■黨的十二大報告提出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成為新時期處理黨際關系的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根據新時期階級狀況的根本變化,科學闡明了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和性質,明確多黨合作是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個特點和優點,形成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制度。1979年,鄧小平同志首次提出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多黨合作,這是我國具體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點。1986年4月,在中共中央批轉的《關于新時期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任務的報告》中又一次明確指出,“各民主黨派都不是在野黨,更不是反對黨。而是同我黨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新時期我們黨同民主黨派的關系,“實質上是工人階級先鋒隊同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政黨的關系。”從而廓清了長期以來對民主黨派性質認識不清的問題。黨的“十二大”報告則更明確地指出:“我們黨要繼續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少數民族人士和宗教界愛國人士的合作。”至此,“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成為新時期處理黨際關系的基本原則。
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進一步明確了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權中的參政黨地位,將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載入憲法,把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制度列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基本綱領的重要內容,從理論和實踐上把多黨合作事業全面推向21世紀。1989年,《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標志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走上了制度化軌道。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和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1993年憲法修正案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載入憲法,我國多黨合作制度有了明確的憲法依據。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列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綱領的組成部分。
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全面總結了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多黨合作、政治協商的理論成果和成功經驗,深刻分析了多黨合作在新世紀新階段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著眼于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著眼于進一步推進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出了許多新的理論觀點、政策思想和具體措施。中共十六大把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之一。2005年,中共中央又專門下發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使多黨合作制度進一步規范化和程序化。2007年中共十七大首次完整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科學概念,把堅持好、完善好、發展好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重要內容;提出要促進五大關系的和諧,并將促進政黨關系的和諧置于首位;強調堅持共產黨領導和發揮參政黨作用相結合,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強大力量。2007年《中國政黨制度白皮書》的發表,全面介紹了中國政黨制度的形成、主要特征和基本內容,闡明了多黨合作制度在我國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中的地位與作用,標志著中國多黨合作制度理論的進一步成熟與完善。
三
■多黨合作統一體中的雙方互相依存,互相合作,互相促進,互相監督,在同一性和差異性的矛盾運動中共同推動多黨合作制度向前發展。
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是一個有機的統一體。在這個統一體中,共產黨是一方,民主黨派是另一方,雙方既有同一性,又有差異性,同一性是主要的,差異性是次要的。最大的同一性就是合作雙方共同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而合作的前提則是民主黨派接受共產黨的領導。在堅持同一性和合作前提的同時,多黨合作統一體中也必然存在差異性,合作雙方存在著不同,而同一性和差異性并存則正是任何事物所固有的矛盾屬性,同時也體現了多黨合作事業的生機與活力。多黨合作統一體中的雙方互相依存,互相合作,互相促進,互相監督,在同一性和差異性的矛盾運動中共同推動多黨合作制度向前發展,而多黨合作制度的發展又必將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促進中國社會向前發展。
多黨合作制度的向前發展,有賴于合作雙方能力水平的不斷提高并達到相同的層次,有賴于合作雙方不斷向這一制度注入生機與活力。如果執政黨的能力水平高,參政黨的能力水平低,雙方的能力水平不在同一個層次上,那么多黨合作就無法進行,多黨合作制度這個統一體就將走向消亡,而這是與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背道而馳的。今天,作為執政黨的共產黨提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全面提高執政能力,客觀上就要求作為參政黨的民主黨派也要大力加強參政能力建設,全面提高參政能力,如此,才能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制度,進而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
(作者系中共濟南市委黨校馬列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