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了的“與民爭利”
“通常,人們都有追求財富的愿望,領導干部也不例外。”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魯照旺教授對本刊記者表示,“但當有些領導干部利用手中特權,以擠占其他人利益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愿望時,首先就背離了社會對公務人員的基本要求。”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領導干部支配大量資源和權力的今天,更應發揚犧牲精神,防止信仰發生偏差,杜絕與民爭利;決不能讓“為最廣大人民謀利益”成為一句空洞口號。
事實上,與民爭利的現象時有發生。從近年情況來看,政府與民爭利現象,多發生在房地產、交通、教育等民生領域。
最近,一些地方公路亂象被不斷曝光——只罰款不開票,罰款進個人口袋;罰款和財政分成,請領導喝酒按摩;每輛車平均一年罰款3萬元作為一種民生工程,公路異化為有關部門牟利的工具,被視為政府與民爭利的一個典型。有統計顯示,全國各種過路過橋費已高達運輸企業成本的1/3。
20世紀90年代,因公路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現象普遍,增加了物流成本,還使民怨沸騰,因此,從1994年起,中央對公路“三亂”不斷進行治理,但17年之后,公路“三亂”似乎依然嚴重。
令民眾詬病的房地產暴利更是如此,以往每次調控措施都收效甚微,根源同樣在于不少地方政府與民爭利勢頭不減。
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認為,當前政府與民爭利的現象非常普遍。比如有的地方政府為了賣地,從老百姓手里低價拿地,轉手以幾十倍的高價出售。貴州“甕安事件”的背后,也是當地干部辦企業現象的普遍化,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筑拆遷、國企改制中侵犯群眾利益等諸多問題的長期積累沉淀。
近年來,官員“抱團”與民爭利現象令人堪憂。2010年5月,山東省日照市被曝在市區“絕版”黃金地段興建3500套領導干部住宅。與此同時,陜西省眉縣也陷入輿論漩渦,據媒體披露,該縣首個大規模經濟適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區開工,首期610套有409套分給了縣委、縣政府下屬各部門人員。
2010年8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區限價商品房審核公示的名單中,188名申請人都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人員。在家庭年收入一欄,最少的一個4人家庭的年收入只有11.1元這是繼“山西忻州限價房成公務員小區”、“海口數千套限價房專供干部”、“農業部被曝分800套限價房”等新聞后,又一次公務員“團購”限價房引發的輿論熱潮。
中國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胡明教授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認為,政府與民爭利,或領導干部被利益集團挾裹與民爭利,已成為威脅社會和諧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以往群體性事件頻發,多發源于民眾的利益和權益受到了侵犯。”
“政府與民爭利,既與體制不完善有關,也與一些領導干部的思想意識錯誤、工作作風不端正有關。”胡明說。
在沈友軍看來,有些領導干部與民爭利,主要是手中權力太大,而又得不到有效約束,就容易濫用權力。有些領導干部考慮自身利益過多,也使得對改革疑慮重重,擔心改革碰觸影響自身利益,并對改革以種種理由搪塞。即使壓力太大非改不可,也往往以種種花招拖延不改,或改頭換面,名改實不改。在以往的企業改制、房屋拆遷、土地征用和公共建設中,總能找到官商勾結的影子,一些領導干部往往被身邊唾手可得的利益所驅使。
“官與民爭利,幾乎是中國以前不斷改朝換代的一個根本原因。”沈友軍說,“當今領導干部與民爭利,嚴重混淆公權與私利的界限,加劇了官民對立,將會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