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產雖有組織,銷售卻不給力
近幾年來,各級政府都投入一定財力扶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蔬菜生產合作是當前農村中最常見的農民專業合作形式之一。客觀而言,各類蔬菜生產合作社,在生產過程中,或多或少都能提供若干服務。使合作社的全體成員——不論是龍頭企業、種植大戶,還是小農戶,都能從中獲益。這也正是合作社具有吸引力的原因所在。
問題是在最為關鍵的農產品銷售環節,時下幾乎沒有領辦人或龍頭企業,愿意選擇合作意義上最合理的售后結算方式——根據農戶提交農產品數量及其銷售額,扣除應分攤的銷售成本和合作社規定的提留款項后的貨款返還農戶。幾乎所有的經營者,都選擇售前買斷的方式,或可稱之為“售前結算”方式。無論是合同訂購也好,隨行就市也罷,合作社成員將產品以雙方約定的標準、價格,乃至數量賣給合作社。至于銷售中賠與虧,賺多賺少,都是合作社的事,說穿了,就是領辦人的事,經營者的事,或龍頭企業的事。雖也有些合作社實行利潤二次分配機制,但拿出利潤額的多大比例用于二次分配,則主要取決于經營者的道德水準,在目前的民主管理水平下,它所能發揮的合作社成員利益共享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在蔬菜銷售環節,合作社的“經紀人”特征非常顯著。
“經紀人”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因此,在蔬菜銷售環節,合作社經營者期望購銷差價越大越好,而普通社員的期望正相反。由于合作社幾乎沒有操控蔬菜市場價格的能力,或操控的空間十分有限,實現利益最大化只能通過盡可能壓低蔬菜的收購價格來實現。在銷售環節,合作社經營者或領辦人與合作社普通成員追求的目標產生嚴重的錯位。這也背離了合作的初衷。
合作社作為一種特殊的農村經濟組織,要求以社員——服務對象為本。合作社的性質也就決定其“對內非盈利,對外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理念。合作社不僅要提供產前、產中的組織和技術服務,更要在產后的銷售環節上給力,真正能夠做到合作社全體成員風險共擔、利益均沾,實現生產與銷售一體化運作。
四、中間商人自肥,兩頭居民吃虧
當前,在我國蔬菜的產供銷體系中,存在顯著的中間商人自肥,農民和城市居民兩頭吃虧的現象。用時下媒體一句流行語形容為“二頭叫,中間笑”。中間商人自肥的手段不外乎一方面盡可能壓低田頭收購價格,另一方面盡可能抬高市場零售價格。具體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其一是惡意市場炒作。其二是壟斷經營。通常而言,蔬菜從農民田頭到城市居民的菜籃,中間有流通成本、財務成本,還有一定的損耗,因此蔬菜的市場零售價通常要比田頭收購價高得多是肯定的,但也得有個合理的限度,國際上公認的蔬菜從田頭到菜籃的大致合理價差,在3-4倍。而國內的情況是許多品種零售價高出田頭價十倍以上。
要消除蔬菜(包括其他農產品)流通體系中間商人自肥,兩頭居民吃虧的狀況,政府相關部門應有所作為。加強市場監管,保障公平交易,是政府的基本職責之一。為防止國際國內游資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惡意炒作,牟取暴利,應盡快建立和健全農產品供應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和應急體系。加強對農產品生產與供求市場的監測,及時預警、提早準備,積極應對。同時加強權威性農產品供求和價格信息的發布,加大反壟斷、反暴利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擅自發布虛假信息的不法分子,維護市場穩定。
五、流通環節不暢,流通成本過高
在有關“菜籃子”所有問題中,最受媒體詬病的便是流通環節不暢,流通成本過高。在蔬菜流通環節,通常來說,從田頭到菜籃,需要經過產地集貨商、運輸商、批發商、零售商等,許多道環節,每轉手一次,價格便上漲一大截,尤其是零售環節,也即所謂蔬菜流通的“最后一公里”,加價幅度最大。除流通環節多推高蔬菜零售價格外,蔬菜長途運輸過程中的燃油費和過路、過橋費;批發和零售商所要交納的場租費、管理費、攤位費等不斷上漲,也在強力推高菜價。
流通環節過多、流通成本過高的矛盾,絕非單一對策措施所能化解,需從多方面采取綜合配套對策措施,多管齊下,方能奏效。其一,在摸清家底的情況下,各市、縣科學制定蔬菜種植規劃,建立永久性蔬菜生產基礎,適當提高地產蔬菜供給比例,旨在降低蔬菜長途販運交通成本;其二,積極扶持農民蔬菜生產專業合作社,引導和促進其提升蔬菜銷售環節服務水平,可借鑒日本經驗,推廣合作社向城市社區居民直銷模式,讓菜農、城市居民“兩頭笑”;其三,對鮮活農副產品運輸實行普惠制政策扶持,明確規定凡鮮活農副產品運銷一律免收過路、過橋費;其四,清理蔬菜流通領域中的各種行政性收費,目標是盡可能地少收、免收,大幅度降低蔬菜流通成本。(作者系江蘇省政府參事、省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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