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北京2月16日電 審計署今天發布了今年第7號公告,公布了遼寧、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9個省所轄的45個縣(市、區,以下簡稱45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結果。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逐步建立新農合制度的要求,各省區市于2003年啟動了新農合試點工作,并于2008年開始全面推行。新農合政策的初衷是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目標是到2010年在全國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農合制度,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通過對9省45個縣的新農合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發現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農合制度的目標已基本實現,新農合制度的實施減輕了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審計調查情況表明,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對新農合基金管理是比較嚴格的,使用比較規范,沒有發現大的違紀違規問題。但少數縣和基層衛生院在具體執行政策、基金管理使用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全椒縣、大洼縣、西豐縣、鳳城市、岳池縣共5個縣的政府有關部門挪用新農合基金2738.18萬元,用于發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等;舒城縣、霞浦縣、龍海市、建陽市、福鼎市、汨羅市共6個縣的新農合經辦機構虛報參合人數4925人套取財政補助資金37.3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截至2011年1月10日,全椒縣、大洼縣、西豐縣、鳳城市、岳池縣共5個縣糾正了挪用新農合基金的行為,歸還新農合基金2680.1萬元,占挪用新農合基金總額的97.88%;湖南省汨羅市對虛報參合人數套取財政補助資金的1名衛生院院長給予警告處分,其他正在整改中。
——彰武縣、固始縣、肥東縣、廬江縣、巢湖市居巢區、興化市、閩侯縣、霞浦縣、龍海市、福鼎市、汨羅市、龍山縣、武漢市東西湖區、岳池縣共14個縣的新農合經辦機構審核把關不嚴,擅自擴大補償范圍和提高補償標準,向8118人多支付新農合補償資金487.8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截至2011年1月10日,閩侯縣、霞浦縣、龍海市、福鼎市、肥東縣、廬江縣、巢湖市居巢區、武漢市東西湖區共8個縣已收回違規向114人發放的新農合資金15.9萬元,其他正在整改中。
——延伸調查的97個鄉鎮衛生院中,有47個鄉鎮衛生院存在“掛床”問題,共計2447例,有4個鄉鎮衛生院利用虛假病歷等獲取新農合補償56.7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截至2011年1月10日,黑龍江、福建、湖南、四川4省采取出臺相關文件、開展專項檢查等措施,加強了對新農合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收回29個鄉鎮衛生院因“掛床”多獲取的新農合補償資金16.25萬元;遼寧、江蘇、河南、四川4省收回了4個鄉鎮衛生院利用虛假病歷等獲取的新農合補償資金56.78萬元,并對1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處罰,其他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