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積極探索民族地區文化產業振興的突破口
民族地區發展文化產業,必須按照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文化產業的戰略要求,緊緊圍繞培育市場主體、整合文化資源、打造文化品牌、完善市場體系、改善宏觀管理等關鍵環節,進行重點突破,加快推進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的振興和發展。
(一)在培育市場主體上求突破。培育文化企業,推動文化企業做大做強,是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當務之急。在城區,要積極推進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形成更多有活力、有實力的文化企業,成為推動各門類產業發展、活躍文化市場的生力軍。同時要通過降低進入文化產業的門檻,鼓勵社會資本以各種靈活的形式進入文化產業,形成各類文化企業多方投入、共同發展的生動局面。在農村牧區,扶持和引導各民族的民間文化傳人創立文化產業示范戶,以他們獨有的技藝絕活開發特色文化產品,成為民間文化產業發展的帶頭人;引導和支持文化底蘊深厚的村寨、鄉鎮作為各類文化產品生產的“專業村鎮”走向市場,帶動當地獨具特色的文化產業發展。
(二)在推進產業集聚上求突破。推進文化資源有效整合,使分散的資源集約化,是民族地區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途徑。整合文化資源,一是以資產或產權為紐帶, 打破條塊分割、行政壁壘和行業壟斷, 運用市場機制推進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聯合、兼并和重組, 形成擁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文化產業集團, 使之成為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在改革中,內蒙古自治區已先后在圖書發行、有線電視網絡、電影、出版、報業等領域成立了5大文化產業集團,成為內蒙古文化產業的龍頭企業。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們還將繼續進行資源整合,推動形成更多有實力、有影響力的大型或較大型文化企業,帶動內蒙古文化產業的發展。二是根據區域文化資源的稟賦特點和產業鏈相關效應,以中心城市為重點,提高產業集中度,鼓勵發展各具特色的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形成集約化程度較高、產業鏈較長的文化產業集聚區。三是著力打造混生性文化產業項目,尤其要把文化旅游與民族演藝結合起來,集合市場、資本、技術及人力資源等生產要素,打造有市場前景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不斷形成我區文化產業新的增長點。
(三)在打造文化品牌上求突破。優化文化資源配置,積極推進文化品牌建設,是提升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競爭力的關鍵所在。打造民族文化品牌,首先要梳理本地文化資源,花大力氣摸清文化家底,為打造文化產業項目和民族文化品牌創造條件。內蒙古從2010年年初開始著手文化資源普查工作,近期完成后對文化資源的開發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其次要加強對文化品牌的策劃。要把目標瞄準市場,不斷尋找資源與市場的“結合點”,用現代藝術眼光孕育高水準的文化創意,推動各類文化品牌的形成。三是加大對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和品牌建設的投入,重點扶持那些民族個性鮮明、地域特色突出、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社會需求廣闊、能形成較長產業鏈的文化品牌, 使其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近年來,內蒙古依托草原文化資源,打造了草原文化節、昭君文化節、紅山文化節等一系列知名節慶品牌,建設了大盛魁、秦直道、巴林石、孝莊園等一批文化產業園區,推出了民族音樂《安達組合》、蒙古族舞劇《諾恩吉雅》、電影《額吉》等各類文藝佳作,擴大了內蒙古文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四)在培育文化市場上求突破。由于受人口居住分散、消費水平低等多方面條件的限制,民族地區發展文化產業必須把引導和培育文化市場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一是積極引導文化消費。深入研究本地區文化消費的特點,找出制約文化消費的主要因素,通過多種方式拓展群眾文化消費的途徑,引導文化消費朝正確的軌道發展。二是積極打造文化市場平臺,既要大力發展書報刊、音像制品、文藝演出、工藝產品、藝術服務等文化產品和服務市場,推動市場上規模上檔次;又要大力發展資金、技術、勞動力等文化要素市場,有效解決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中的瓶頸問題。三是大力發展市場中介組織,為文化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進一步活躍文化市場。四是加強對文化市場的監管,培育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場環境,從而吸引更多的文化投資者到民族地區創業。
(五)在優化發展環境上求突破。推進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必須加快形成有利于文化產業發展的環境和保障機制。要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實現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由主要管理直屬單位向社會管理轉變,切實履行好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職能。要積極抓好國家和自治區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切實把各項政策用好、用足、用活。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在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文化事業發展投入的同時,抓緊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積極探索建立文化產業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通過貼息、補助、獎勵等多種形式,支持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要加快文化產業投資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組織文化產業項目推介會,發布相關信息,為文化產業融資提供必要條件和優質服務。要加快文化人才的培養與引進,建立與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為文化產業人才創業提供必要的條件。(作者為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