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規劃討論在即,收入分配作為人們熱議的焦點,在各大媒體上幾乎每天都有鏡頭。綜合目前的各種觀點,筆者認為,很多議論只是停留在一些現象上,沒有說到“分配不公,收入差距過大”的根源,如去年春晚上趙本山小品中王小利的那句臺詞所說:刨得不夠深,還要往祖墳上刨。或許這個比喻不是很合適,但我認為當下抓住問題的關鍵很重要。
“居民勞動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收入差距過大”,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究其原因,我比較贊同劉國光老師的說法,人們列舉的很多緣由,諸如城鄉差距擴大、地區不平衡加劇、行業壟斷、腐敗、公共產品供應不均、再分配調節落后等都成立,也必須應對,但不是最主要的。其實,有些問題只要問問普通百姓就知道了,大家試想一下,假如把所有壟斷行業放開,普通民眾的收入會提高多少?答案不言而喻。至于提出的那些解決辦法,如工資倍增,工資共決等,依個人之見,只能是保健品吧了,而治病需要的是找準病因,用藥品治療。
居民收入比重下降不可怕
前不久,人民日報《勞動收入占比為何持續下降》一文中指出,按照資金流量表核算:1992-2006年,政府收入增加2.02個百分點;企業收入增加5.01個百分點;而居民收入則下降7.08個百分點。在收入分配大討論的背景下,很多人也跟著尖叫。對于這組數據,應該正視分析,不必大呼小叫。很多學者的研究表明,從90年代中期到現在,居民收入占國民總收入的比重明顯下降, 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國民可支配總收入中的比重也呈持續下降態勢。筆者認為,近階段的下降是國家發展的產物,屬于正?,F象。因為這一時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雛形,國企改革基本完成,加之大興基礎設施建設,經濟高速增長,國企、民企紛紛迸發活力。與經濟相對落后時期比較,居民收入占國民總收入的比重下降,是發展的正常生理現象,是合理的。因為這一時期國家需要用集體的力量來打基礎,如基礎設施建設、體制和法制的建立健全等。也正因為有這一階段的鋪墊,才有面對98洪水、汶川和玉樹地震等自然災害時的鎮定和從容,才有在亞洲金融危機、國際金融危機等危難中的巍然聳立,才有義務教育、醫療保險等名詞印入中國心。如果把居民免費享有、由國家投入的公共物品,計算在居民收入之內,則居民收入所占比例是不低的。
另外,在此之前的居民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也不能證明這一時期分配制度的科學。從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之前,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占經濟實體90%以上,除公私合營企業的資本家拿定息、居民儲蓄存款有很少利息外,工礦企業一律按八級工資制拿工資,農村則根據出工情況拿工分,拿“鐵飯碗”,吃“大鍋飯”。這一時期實行的分配制度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收入差距不大。但實踐證明,這一時期的經濟發展方式和分配制度是不科學的。由于國家百廢待興,經濟基礎薄弱、基數小,有些潛在問題沒有暴露出來,呈現出虛假的公平。如實行職務等級制度,把各種職位行政化,嚴格官階差序標準,比照官階規定給予相應待遇,對當前的分配制度產生著剛性影響。從改革開放到90年代中期,由于經濟體制和分配制度的調整,對一個物質極度匱乏、生活水平極低的國家來說,居民收入上升幾乎是必然趨勢,而并非是分配制度作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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