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考驗的不僅是中暑算不算工傷這類具體問題,而是再一次提醒我們,保護勞動者權益需要有效的執行與監管
43歲的河北籍泥水工魏新偉在工作時因中暑死亡,引起了廣州市民的極大關注。日前,魏新偉所在工地同意賠償給家屬20萬元,這樣的結果令人略感欣慰。在這之后,中暑納入國家法定職業病目錄的消息也讓不少高溫工作者感到了些許爽意。然而,細究這兩條關注度頗高的新聞,其背后反映出的一些問題卻很難讓人爽起來。
先說魏新偉之死。有關方面已有明確要求,高溫天氣11時至15時停止露天作業,然而魏新偉所在工地非但沒有按要求辦事,反而讓泥水工從2點半提早到2點10分上工地,導致了一條鮮活生命的消逝。
再說中暑進入職業病目錄。雖然許多媒體都將它作為新聞,但實際上,早在2004年衛生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中,就已明確將高溫作業過程中的中暑收錄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病。6年前的舊聞被當作新聞,應該歸結為社會的關注度實在低得可憐。
建筑工人、環衛工人等,高溫環境下工作的人們,不僅工作環境惡劣,勞動強度大,而且收入偏低,是社會中相對弱勢的群體。最近一段時間,各地提高高溫補貼,對露天作業時間等做出相應規定,體現的正是對他們的關愛。
然而,高溫下的勞動者大多隸屬企業,無論是高溫延長休息時間、增加補貼,還是中暑享受工傷待遇,都需要企業的支持配合。讓企業自覺照章辦事,恐怕并不容易。從這個角度說,如果沒有切實的落實保障措施,沒有嚴格的監管與問責,規章制度再好,往往只能成為一紙空談。面對魏新偉的死亡,我們不禁要問,高溫限時作業的規定出臺后,有關部門有沒有認真做過檢查?魏新偉事件后,有關部門有無介入調查,對所在單位予以嚴懲?而中暑進入職業病目錄這么多年,誰曾告知高溫下的勞動者有這個權益?誰又來主動為他們維權?
一年前,張海超以“開胸驗肺”來證明自己職業病的方式,震驚了整個社會,也引發了輿論的高度關注——我們的社會應該怎樣對待它的勞動者?今天,在魏新偉身故之后,在高溫下工作的人們還沒有得到應有的健康保障與補償之時,這一問題又再次引發思考。
勞動者安心工作,樂于工作,才可能創造出更多的社會財富。為廣大勞動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最大程度地保護他們的權益,不僅是對他們的尊重,也是社會進步的要求。
在國外,由勞動者權益侵害引發的訴訟,用工方動輒賠款千萬,而且名聲掃地,變成公眾不受歡迎的雇主。這樣有形無形的懲罰,讓用工方望而生畏,主動遵守各項勞動者權益保護規章。相比之下,臺灣對用工單位在保護勞動者權益方面的監管遠遠沒有到位,也正因此,一面是用工方肆無忌憚,一面是勞動者敢怒不敢言。
夏日炎炎,高溫考驗的不僅是高溫補貼是否落實,勞動者休息權能否保障,中暑算不算工傷這類具體問題,更重要的是再一次提示我們,保護勞動者權益,需要的是完備制度下有效的執行與監管,需要的是關愛勞動者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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